市纪委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8起典型问题(祁阳一例)

星星

2013-11-29

永州新闻网讯(通讯员 永纪)11月28日,永州市纪委对全市今年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通报指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的有关规定精神,狠抓干部作风建设,严格监督检查,及时问责处理,起到了严明纪律、端正风气、警示教育作用,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解决“四风”问题的信心。但是仍有少数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影响恶劣。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将今年来部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中央、省委、市委抓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结合即将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集中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抓住作风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坚决刹住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作风飘浮和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要把日常性检查与阶段性抽查结合起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顶风违纪者,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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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部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李立成、李子飞,办公室主任刘明华等3人用公款出国旅游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陈伯中等7人接受企业出资安排到西藏旅游问题

  2013年4月18日至23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李立成、李子飞,办公室主任刘明华一行3人,用公款通过市内某旅行社组织安排到印度尼西亚的巴厘岛旅游,共开支18900元,平均每人花费6300元。

  2013年8月23日至30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陈伯中带领副主任凌坤和零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周纪恩、双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盘道科、江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周绍礼、新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欧阳乐以及市卫生监督所干部蒋艳华(系陈伯中妻子)等7人,在兰州参加呼吸道感染性疾病免疫预防研讨会后,接受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业务往来的省内某医药企业出资安排到西藏旅游,平均每人开支6020元。

  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陈伯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李立成、李子飞、刘明华等3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凌坤、周纪恩、盘道科、周绍礼、欧阳乐、蒋艳华等6人写出深刻检讨,并进行诫勉谈话;所有参加旅游人员个人承担相关费用。

  二、蓝山县供销联社科员成克燕酒后驾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问题

  2013年9月3日,成克燕中餐饮酒后驾驶私家车沿蓝山县塔峰东路由东向西行驶,途经县供销超市门前路段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死4伤的严重后果。经交警部门鉴定,成克燕属醉酒驾车,对该起事故负全部责任。9月18日,经蓝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蓝山县公安局以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成克燕执行逮捕。10月14日,蓝山县公安局将案件移送蓝山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蓝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成克燕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政纪处分待法院判决后再依规处理。

  三、宁远县仁和镇干部柏继青、李骏、王昭翔等人中餐饮酒、工作时间打麻将、对待办事群众态度粗暴问题

  2013年7月31日,宁远县仁和镇副科级干部柏继青和该镇科员李骏、王昭翔等人到大石洞村下乡工作时,存在中餐饮酒、工作时间打麻将、对待办事群众态度粗暴问题。宁远县委分别对柏继青等人作出如下处理:对中餐饮酒的李骏扣发工作津贴;对中餐饮酒、工作时间打麻将的王昭翔扣发工作津贴、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对中餐饮酒、工作时间打麻将、工作作风简单粗暴的柏继青扣发工作津贴、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四、宁远县物价局副局长管波工作时间打麻将和祁阳县农经局副局长邓太富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问题

  2013年2月28日上午,宁远县物价局副局长管波下乡检查工作时,在一同学家中打麻将。经宁远县委研究决定,给予管波免职处理。

  2013年9月4日,祁阳县农经局副局长邓太富工作时间在其办公室的电脑上玩纸牌游戏。经祁阳县委研究决定,给予邓太富免职处理。

  五、零陵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龙智林工作作风散漫懈怠、在工作时间带狗到办公区和办公室玩耍问题

  2013年9月30日,零陵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龙智林对来院起诉的群众不作耐心解释,而是态度简单粗暴,以致与来起诉的群众发生争吵,甚至辱骂群众。同时,龙智林多次在工作时间将自己的宠物狗带入办公区和办公室玩耍,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依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91条的规定,经零陵区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龙智林警告处分。

  六、双牌县五星岭卫生院医生卢小善违规为其子女操办升学酒宴问题

  2013年8月27日,双牌县五星岭卫生院医生卢小善在县城某酒店违规操办小孩升学酒宴,共宴请宾客13桌、收受礼金20260元,其中违规邀请非亲属人员31人、收受礼金3300元,违反了双牌县《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规定》(双办发[2010]34号)。双牌县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卢小善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还违规收受的3300元礼金。

  七、江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等5个单位的司机公车私用接小孩放学问题

  2013年9月25日,江永县作风办在江永县城某小学路段发现县政府办司机胡志强、县残联司机周波、县工商局司机蒋仁辉、县城管局司机王永平、县抗旱服务队司机彭刚公车私用,到学校接自己的小孩。对此,江永县委研究决定,对上述5个单位公车私用现象进行通报批评,由县财政局对每辆违规车扣减单位经费3000元,单位主要领导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检讨,有关人员由各单位按相关制度处理。

  八、永州日报社借学习考察之机,组织干部职工旅游问题

  2013年6月25日和7月2日,永州日报社分两批共48人,分别到嘉兴日报社和遵义日报社进行学习考察。在考察学习过程中,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去了乌镇、千岛湖、西江千户苗寨、黄果树等景点旅游,造成了不良影响。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永州日报社借学习考察之机,组织干部职工旅游的问题严肃查处,对负主要责任的社长、党组书记刘波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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