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金洞唱山歌:《道是无情却有情》 倡导清明不返乡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清明节期间聚集性活动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1.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聚集性活动的审批报备,不必要的家宴活动和集体聚餐不要举办。
2.严禁疫情发生地的来(回)祁阳人员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
3.提倡“丧事简办、喜事缓办、宴会不办”,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内,原则上不允许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向村(社区)报备后按程序审批。50-100人的聚集性活动由镇(街道)审批,并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备案;100人(含)以上的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举办,确需举办的,由镇(街道)初审后再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
4.聚集性活动,属地镇(街道)干部和村(社区)干部务必全程监控,举办单位或个人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规定落实好各项措施。
对于违规举办聚集性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祁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7日
给作者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