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朋友无可厚非,可如果借酒劲帮助朋友“耍横”阻碍民警执法,那就错上加错了。这不,祁阳男子胡某酒后“帮助”朋友蒋某做出如此举动,结果双双“住”进了拘留所。
“我认识到自己做错事了,只怪我当时太冲动,请民警一定要谅解我……”,3月12日,涉嫌妨害公务的违法行为人蒋某后悔不已,他来到祁阳县公安局民生路派出所投案自首,对着询问的民警连连说道。 3月8日晚20时左右,口中嚼着槟榔的蒋某驾驶一辆银灰色起亚牌越野车由县城沿江路方向开往椒山南路,途经白马标志附近时,发现前面有交警开展路面交通执法,蒋某因担心口中嚼槟榔有酒精,于是将车停了下来欲逃避检查。执法交警发现蒋某有躲避检查的迹象,遂上前将其控制住,但蒋某极力反抗不配合并与交警发生肢体冲突。见状,执法交警欲强制将其带离作进一步调查。经过现场的蒋某朋友胡某恰好看到了这一幕,他拨开围观的人群,借着酒劲与执法交警发生争执和推搡,试图阻止将蒋某带上警车,从而引发越来越多的群众围观,致使蒋某趁乱从人群中溜走。事发后,祁阳县公安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民生路派出所民警对此介入调查,经全面调查取证,查清认定了蒋某、胡某二人阻碍交警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 3月13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蒋某、胡某分别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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