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评论] 湖南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区分 统一登记居民户口

[复制链接]
查看: 1036|回复: 0

dsu_paulsign:classn_11

发表于 2016-2-8 07:39: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湖南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区分 统一登记居民户口
  相关新闻:湖南新生儿出生后 监护人或户主1月内需申报出生登记

  红网长沙2月5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刘玉先)今天,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办法所称“户”包括家庭户、集体户。符合当地落户条件,并依法拥有私有房屋所有权或房管部门直管住房等公有住房使用权,与家庭成员共同居住或单身居住在该房屋的公民,可在该房屋所在地址立为家庭户。
  
  《办法》明确,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拥有该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人,或者其指定的户成员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
  
  在本单位工作生活的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的人数较多,且拥有职工宿舍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确有设立集体户必要并有专人负责协助管理集体户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军队、高校、职业院校、寺庙、宫观等单位,可以设立单位集体户。一个单位一般只设立一个集体户。集体户户主由所在单位指定。
  
  申报分户、立户的,应凭相应凭证材料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家庭户立户、分户由公安派出所核准,集体户立户由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公安机关核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找客服
返回顶部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