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摄影家协会会员入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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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 17: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于海 于 2014-1-23 17:17 编辑

根据《湖南省摄影家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申请人基本条件
凡提出加入湖南省摄影家协会的申请人,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六周岁;
2.在湖南省境内工作和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赞成湖南省摄影家协会章程并由本人提出申请。

第二条  申请人业绩条件
申请人的业绩条件为积分制。积分为10分以上(含10分)者,可以提出入会申请。
具体积分规定为:

1.从事摄影创作的申请人:

展赛范围
奖项计分标准
金 奖
银奖
铜奖
评委提名
优秀
入选
1
中国摄协主办的全国影展、国际影展(含军队)
15
15
15
15
8
5
2
国家部委及中国摄协挂名联合举办的全国联展、中国新闻摄影学会举办的世界新闻比赛 (含军队、含上海国际展)
12
10
8
8
6
4
3
全国各专业摄影学术团体举办的全国影展、影赛
10
8
6
6
5
3
4
湖南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省影展
12
11
10
10
5
3
5
湖南省摄影家协会挂名联合举办的影展
10
8
6
6
4
2
6
湖南省各专业摄影团体举办的摄影展览和比赛
6
4
2
0
0
0
7
中国摄协二刊一报刊登作品
每件作品计10分
8
其它特殊摄影奖或摄影相关荣誉
5-10
9
在中摄协网站或中国摄影展览中心举办个人作品展
每次个展计 15 分
10
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的个人摄影作品集
计12 分
11
中摄协理论研究室组织的个人作品研讨会
计 15分
12
湖南省摄影家协会组织的个人作品研讨会
计13分
13
在湖南省摄影家协会官方网站举办过个人作品展或在协会刊物发表摄影作品6件(组)
计8-10分
14
参加湖南省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各类摄影培训并获得优秀学员称号
计5-10 分


说明:
1. 同一件作品多次获奖、入选、发表的,只计算一次分值(分值不同时按最高分计算)。以组照形式获奖、入选、发表的作品,视为一件作品。
2. “发表”仅指作为摄影作品发表的图片,不包括作为技术、评测等文章示意图、图例的图片。
3. 获一、二、三等奖,等同于获金、银、铜奖。
4.作品获得国外重要大展、大赛铜奖以上奖项和在全国性各摄影媒体、报刊发表作品的,视具体情况作为申请人业绩的参考要素。

1.具体涵盖:

1、中国摄协主办的全国影展:包括2000—2013年举办的第二十届至二十四届全国摄影艺术展。

2、中国摄协主办的国际影展:包括2000—2011年举办的第九届至第十四届国际摄影艺术展。

3、国家部委及中国摄协挂名联合举办的全国联展:包括国务院所属的28个部委,比如文化部、中宣部等等。并含上海市摄影家协会2000—2009年主办的上海第五届至第九届国际影展艺术展。

4、全国各专业摄影学术团体举办的全国影展、影赛:包括中国新闻摄影学会、中国艺术摄影学会、中国民俗摄影协会、中国女摄影家协会、中国人像摄影学会、中国体育摄影学会、中国华侨摄影学会、中国当代摄影学会、世界华人摄影学会举办的全国影展、影赛。

5、湖南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省影展:包括2000年——2013年举办的第十二届至第十六届摄影艺术展。

6、湖南省摄影家协会挂名联合举办的影展:包括省摄协挂名或联合举办的除省展以外的其他所有摄影展赛。

7、中国摄协二刊一报刊登作品:包括中国摄影家协会下属的《中国摄影》、《大众摄影》和《中国摄影报》。(《中国摄影手机报》封面图片、《中国摄影年鉴》)

8、摄影界最高奖项:包括中国摄影界金像奖、德艺双馨奖,湖南摄影界最高奖项等。

2.从事摄影理论研究的申请人:

业务条件
奖项计分标准
金 奖
银奖
铜奖
优秀
入选
1
摄影文章获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
15
15
15
12
10
2
湖南省文联文艺评论奖
12
11
10
8
4
3
出版摄影理论学术专著(全国发行)
15分/册
4
论文入选中国摄协组织的全国摄影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集
10分/篇
5
论文入选湖南省摄协组织的全省摄影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集
10分/篇
6
《中国摄影》杂志发表摄影文章
10分/篇
7
《大众摄影》杂志发表摄影文章
10分/篇
8
《中国摄影报》发表摄影文章
10分/篇
9
《中国摄影年鉴》发表摄影文章
10分/篇
10
在国家或省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的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摄影专业论文
10分/篇


说明: “摄影文章”指摄影理论、评论、史论、创作体会、作品点评、器材点评、技术探讨等文章,但不包括摄影简讯、消息等新闻体裁的稿件。文章不少于800字/篇。  
3.从事摄影教育的申请人:

业务条件 计分标准
1 在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从事摄影专职教育工作,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15分
2 在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从事专职摄影教育工作,具有中级职称3年以上 10分
3 在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从事专职摄影教育工作,具有初级职称5年以上 8分
4 在培养摄影人才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并成绩突出,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2-8分
5 符合以上四项条件之一,在国内公开出版物上发表摄影作品或文章 5分/件、篇


4.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或摄影图书出版的申请人:

业务条件 计分标准
1 在媒体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或从事摄影图书出版等专业工作,具有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 15分
  在媒体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或从事摄影图书出版等专业,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连续工作3年以上 8-10分


5、从事摄影组织和摄影相关产业工作的申请人:

业务条件 计分标准
1 湖南摄协团体会员主席(会长)或驻会负责人,担任该职务1年以上 8-10分
  湖南摄协团体会员单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组织工作连续5年以上且取得较好工作成绩 5-10分
  有全省影响的摄影团体主席(会长)或驻会负责人,担任该职务3年以上,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5-10分
  在各市、州、县摄影协会担任主要负责人,长期从事基层摄影组织工作,在业界有一定影响 4--6分
  在湖南摄协所属刊物、网站获得年度优秀个人 5-10分/次
  积极组织、参与湖南摄协主办、承办的大型摄影活动和公益活动,成绩突出,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组织者5-10分,参与者1-5分
  长期在图片产业领域,在摄影技术、器材研发等领域工作,取得突出业绩或获得专利的人员 8-10分


注:
(1)分值未确定为一个数值的条件,将根据具体情况酌定;
(2)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仅表示达到申请入会的条件,并不作为必定入会的资格。   

第三条  报送材料与申请程序

1. 报送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需真实、有效、规范。具体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凡具备上述基本业绩条件,并自愿申请加入湖南省摄影家协会的个人,均须按要求填写《入会申请书》;
(2)从事摄影创作的申请人,应提交本人拍摄的作品6件(10英寸,背面标注作品名称),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不限),作品获奖、入选、发表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3)从事摄影理论研究的申请人,应提交获奖、发表、入选等有效证明材料;不少于800字的摄影理论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不限)
(4)从事摄影教育的申请人,应提交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职称证明和其他有效证明,并提交关于摄影教育的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不限);
(5)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和图书出版的申请人,应提交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职称证明和其他有效证明,并提交有关业务且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不限);
(6)从事摄影组织工作或摄影志愿者组织和服务工作的申请人,应由所在团体会员或所在单位对其工作业绩等出具书面意见和有关证明材料,另需提交本人摄影作品6件(像素不低于长边10英寸)、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均不限制);
:(1)在申报纸质材料的同时须提供所有材料的电子文件。(2)在湖南地区主办的全国影展、国际影展(含军队)湖南摄协未参与承办或协办的获奖作品不列入积分范围。2. 申请程序 (1)通过湖南摄协团体会员推荐申报的申请人应由两名湖南摄协会员介绍,并在材料上签署意见后亲笔签名,再将材料送交所在地区和行业的湖南省摄协团体会员,由团体会员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统一送交湖南摄协;
(2)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申请人应由两名湖南摄协会员介绍,并在材料上签署意见后亲笔签名,本人将材料送交湖南摄协;
(3)省直属系统的申请人,经两名湖南摄协理事介绍并在材料上签署意见后亲笔签名,由所在单位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本人将材料送交湖南摄协;
(4)无法由团体会员推荐的申请人,经两名湖南摄协理事或专业委员会委员介绍,并在材料上签署意见后亲笔签名,由有关单位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本人将材料送交湖南摄协。

第四条  荣誉会员   
为我省摄影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内外人士,经湖南省摄影家协会主席团会议批准,可授予其湖南省摄影家协会荣誉会员称号。荣誉会员免交会费,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五条  审批程序
1. 湖南省摄影家协会负责接收和审核入会申请材料;
2. 湖南省摄影家协会秘书长会议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条件组织审批,须经主席团会议评选通过(特殊情况除外)。

第六条  入会手续和会费缴纳
1.申请人的入会申请被批准后,需按要求办理入会手续并缴纳会费,成为湖南省摄影家协会会员。
2.会费标准实行终身制,一次性缴纳会费和工本费600元。
3.新会员入会名单公布后2个月内应办理入会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的,将取消会员资格。
4.会员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会员资格自动取消。5.新入会员年满65周岁的,免收会费。

第七条  本细则经湖南省摄影家协会主席团会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属湖南省摄影家协会。


下附详细信息:

《个人会员入会细则》

http://www.hpa.net.cn/UsAbout.aspx?id=127&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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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4 08:3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我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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