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选考,择优录用”的原则,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考部分县直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考职位、范围及具体条件
选考职位、范围及具体条件,详见选考职位一览表。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2年7月25日至7月31日。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县委组织部干部室,联系电话:0746—3261003 传真:0746-3222749 电子邮箱地址:gbs3261003@163.com。
2、报名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2)学历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登记表在祁阳组织网下载。
3、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考人数或取消该职位的选考。
三、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定,并将资格审查情况、考试的时间、地点告知报名人员。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1、笔试:实行100分制。笔试内容为《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主要采取综合能力测试的方法进行,个别职位考试内容包含专业知识测试。
2、面试:实行100分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选考人数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
3、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考察
根据考察综合成绩排名,按计划选考人数与考察人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合格人员自动放弃的,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六、公示、试用及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县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试用。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内不转组织人事关系。试用期满后,经县委组织部和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并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县委组织部。
中共祁阳县委组织部
201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