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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旋君,女,汉族,1963年8月生,江西南昌人,中共党员,1985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管理学博士,北京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律师职称。
现任江西省新余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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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简历
1981.09——1985.07,华东政法学院(现华东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习[1]。
1985.07——2000.07,先后在江西省司法厅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工作,1989年起担任厅直机关团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职,并下派江西省第三劳改支队、南昌市东湖区司法局、新干县塘头乡、泰和县、丰城市工作,还担任过挂职县委副书记(其间:1993.10参加全国律师资格统考,取得执业资格;1996.09—1998.06江西省委党校法律专业研究生毕业)。
2000.07——2002.11,江西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02.11——2003.06,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其间:2003.02—2003.06在中央党校第40期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3.06——2007.02,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兼政治部主任(2003年—2007年底在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在职攻读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和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2006.02—2007.01在中央党校第22期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魏旋君市长2007.02——2010.05,江西省委副秘书长,江西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局长。
2010.05——2010.06,江西省新余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0.06——,江西省新余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0年5月10月,宣布魏旋君同志任新余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并提名任新余市人民政府市长[2]。
2010年5月14日,新余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任命魏旋君为新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2010年6月18日,新余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补选魏旋君(女)为新余市人民政府市长。[3]
是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信访部门全国人大代表第一人)。
系江西省青年联合会第七届、八届副主席、政法界别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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