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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9 00: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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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标题》
每天的生活都是一篇小说,而每篇小说里都可以发现有我的生活。
—基督山伯爵II
(第一篇日记I)
9月末的广州已经不是很热了,在南国这样一个热闹的城市里生活,想要去体会它的清凉和幽静倒也并不是一件
很难的事情。你并不需要付出太多,相反,只要你不伸手索取,你想要凉快多久就可以凉快多久,代价很简单,一间房,一台二手空调即可,当然,能有一台连上网的电脑就更好。
有一句话叫“无欲则刚”,我篡改为“无欲则凉”,臆断的就是这个理吧。
我闲了9月的上半个月,宅在窝里凉快着,然后在9月的下旬又和着这大都市的节奏喧腾跳跃起来了。
每天晚上临睡前,我都把电脑开通宵预设了闹钟,提醒自己早起。我不是掐着时间赶上班,我是在追赶一种
生活姿态。闹钟设置的时间应该不算是很早,但绝对不会是很晚,6点50分33秒,精确到秒,这也是一种生存姿态。
话说回来,睡眠是一个人的生理自然需要,人为地去干涉这天赋人权实在是很残忍的一件事情,近乎于自虐,还好,
我一般时候自虐得还不是很深度很猖狂。闹钟响起时,第一遍,不理,继续睡;五分钟间隔后响起第二遍,酝酿起床,睡眠仍旧继续;
朦胧中,或许是第三遍闹钟响起,抑或是第四、第五遍了吧,我霍然惊醒,立马爬起,跌跌撞撞冲到卫生间花上两到三分钟的时间,用来去完成洗脸刷牙
这些人生当中重复了N遍的琐碎事情。回过头来再看时间,一般也就到了7点30分左右了,我的崭新的一天就要从此开始。
有的时候,一天的开始并不是从7点30分左右进行的。那个时候,就是斐儿在我这里留宿的时候。
小姑娘比我还懒,闹钟响起时,她不是醒不来,只是恋床。她会光睁着眼睛,净瞅着天花板,呆呆地看上那么一两分钟,然后拿起床头边她的手机叭叭地胡乱按着什么,
这个过程又要花上两到三分钟的时间,还没完,该我的手机登场了。这个破烂玩意在她的眼里好象也是稀世珍宝一样,她会拿着反复地把玩,按这按那,手机在她手里呆久了,
我就会着急,仿佛害怕有啥惊天秘密被她发现一样,我会强势夺过来,然后掀开她的凉被,搔她的胳肢,逼迫她起床以此来转移她对我手机的注意力。她倒会发嗲,说要我抱她起来。
抱的后果很严重,严重的后果是,除非她的手机响起了业务电话,否则,我们两个都赖在床上一整天都起不来了。
今天因为要赶去惠州给她老爸递交我写的企划报告,两人照例在清晨完成例课以后,不敢耽搁,匆忙洗漱停当,下得楼来,吃了早餐,时间也到了9点30分了。
斐儿说,还好,可以赶得上家里的午饭。
又步行了几分钟去停车场取车,中途,我去超市提了两瓶百年糊涂酒,她爸和我一样都好这口,男人在一起,有酒就有共同语言,无论贫富贵贱年尊年幼。
而我,更是习惯了(应该说是擅长)与陌生人交往时以酒开道的。
我叮嘱过斐儿好几次了,驾车时不要接拨电话,她偏生爱在我面前生非。从燕岭路到沙河立交(不算上等红绿灯的时间)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她叽里呱啦地用广东话打了好几通电话,中间笑语风生。
我气恼得很,两人安全是小事,视我为无物嘛才是大事。我按下车窗,把头瞟过一边,吸风去了。
她没有察觉我的不快,放下电话后,还自顾自地笑了几声,然后我感觉法拉利猛一提速,车子平稳右拐,直接驶上了G15。
她关了我的车窗,用左手扑了扑自己圆嘟嘟的小脸蛋然后对我笑,说,我要妈买了你最爱吃的“扣肉”,还有梅菜。我习惯性地回应一句,哦。心里又有东西在松动。
妈说等着你过去后自己动手呢。她说这话时很得意。
我一听乐了,说,好啊,正好大显身手。
(唉,睡了,电话总是干扰人……有空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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