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立规”保护摩崖石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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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13日上午,我市召开《永州市摩崖石刻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会上宣布《规定》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此《规定》是全省首部石刻类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

摩崖石刻,就是利用天然的石壁以刻文记事的石刻。全国所存摩崖石刻以湖南最多,湖南所存石刻又以永州为最。据统计,全市现存摩崖石刻共2000余方,遍布50余处摩崖景观。全国北宋诗刻344种,其中北宋诗刻湖南有64种,皆集中在永州,数量居全国第一。此外,永州摩崖石刻的书法艺术之丰也广受认可,从石刻朝代来看,永州摩崖石刻唐宋元明清历代皆存;从石刻字体来看,永州摩崖石刻篆隶楷行草诸体皆备。最近公布的全国《第一批古代名碑名刻文物名录》,湖南57方,永州占36方。

文化遗产,是历史的印记,是民族的魂魄,其间流淌的智慧之光沁润古今。但永州摩崖石刻主要散落在各县市区和乡村,它们见证着历史的变迁,也面临被损毁、侵占、遗忘的风险。为此,石刻保护刻不容缓!永州迅速“立规”,守住这千年历史积蕴下的文化遗产。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全过程

在历史的长河里,永州摩崖碑刻之众、书法艺术之丰、书法宗师之崇,引得历代文人雅客纷至沓来。

2017年,中国书协在我市举办了全国第四届草书展。

2021年,元结撰文、颜真卿书写的《大唐中兴颂》等摩崖石刻拓片展在国家博物馆举行,引起巨大反响。

为让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守得住,活起来,永州高度重视,倾力作为,部署实施文物保护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探索永州文物保护实践新路径。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倾听人民的呼声,发挥立法引领作用,把探索实行的“11357”工作模式以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落实到文物保护立法工作各方面。

人民群众、人大代表、相关部门先后多次在不同场合提出制定《规定》的立法建议。“地方发展所需、人民群众所盼”这两项重要的标准,使得永州摩崖石刻保护从众多的立法选题建议中脱颖而出。

2023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将摩崖石刻管理纳入2023年立法计划。随后,市文旅广体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立法调研工作,用立法手段保护永州摩崖石刻的大幕就此拉开。

集智——依法为永州摩崖石刻编织“保护网”

制定一部能够对永州摩崖石刻起到保护效果的规定,既要立足实际情况,又要有可操作性。

使命在肩,初心如磐。相关部门通过开展立法调研工作,总结实践经验,起草了《规定》(建议稿)。从相关部门多次讨论的《规定》(内部讨论稿)到面向社会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从邀请专家论证到远赴外地学习借鉴好做法,从广泛向群众征求意见到39个部门单位征集意见……无论是普通群众还是领导干部,不管是专家学者还是人大代表,永州摩崖石刻保护的每一点动向,都牵动着人心。

该《规定》作为全省首部石刻类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具有为以后石刻类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探路寻径、积累经验的重要意义。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质量与立法效率并重,加强立法组织协调,引导各相关部门围绕永州摩崖石刻保护对象和机构职责、管理原则、经费保障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问题起草初稿,最大限度将相关争议解决在审议前,提高立法效率和质量。

2023年12月22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规定》(草案·一次审议稿)。一审通过,是永州聚集人才、同向发力的结果,也是取得地方立法工作阶段性的成果,标志着永州市立法工作已经甩开步子,迈出坚实的步伐。

2024年4月26日,《规定》在永州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表决通过;5月30日,在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5个月时间,《规定》经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至此,《规定》正式落地。

使命——科学有力地面对历史对话未来

翻开《规定》让我们一起来看它如何集中智慧,为永州摩崖石刻牢牢撑起这张法的保护网——

《规定》共十一条,主要包括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安全责任人职责、保护措施、科学利用、禁止行为、管理责任、法律责任等内容,其中重点内容集中在明确职责分工、明确摩崖石刻的保护应兼顾科学利用、明确禁止行为和法律责任三个方面。

《规定》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管理体系,分类确定摩崖石刻安全责任人,确保摩崖石刻日常保护工作责任到人。同时,《规定》还对摩崖石刻保护措施、提升保护的科技水平、促进摩崖石刻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做出了要求。并对摩崖石刻本体和保护范围内分设了禁止行为,根据具体的禁止行为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擅自复制、拓印摩崖石刻”等上位法未明确规定的内容给予补充。

摩崖石刻的保护利用,既需要各个部门通力合作,也需要人民群众监督共同维护。

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始终将摩崖石刻作为重要保护内容,并将摩崖石刻保护纳入到市、县、乡镇各级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中,列入历史文化保护名录,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进行保护,统筹协调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利用与城乡发展建设之间的矛盾。

同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提出,将摩崖石刻的保护内容编入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当中,加强日常巡查和宣传教育,禁止摩崖石刻周边上马与保护无关的建设工程,确保摩崖石刻不被破坏。

此外,为了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综合体制改革要求需要,《规定》第十条设置了委托乡镇执法的可选择性条款。通过地方立法为执法部门委托乡镇实施相关行政处罚提供依据,为基层综合执法提供法律支撑,解决基层看得到管不着问题,真正实现“看得见的管得着”。这一规定一方面给予了基层选择自主权,另一方面也要求职能部门在委托执法后,加强对乡镇执法的监督、指导,防止职能部门一放了之。

《规定》开启了立法保护文化遗产的新篇章。它将为永州摩崖石刻的保护工作提供更加翔实的法律依据,也将为永州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建设“法治永州”提供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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