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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市原看守所及武警中队租赁房屋修缮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招标条件
祁阳市原看守所及武警中队租赁房屋修缮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已由祁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建设,该项目将以公开招标模式进行招标,资金来源为房屋租赁收入。招标人为湖南浯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现采用综合评分法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2、项目概况
2.1招标人名称:湖南浯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2比选项目名称: 祁阳市原看守所及武警中队租赁房屋修缮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2.3招标代理范围: 祁阳市原看守所及武警中队租赁房屋修缮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的招标代理。
2.4项目投资:项目工程预算535.37万元(具体以祁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结论为准)。
2.5服务周期:服务周期自签订相关服务协议至完成协议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为止。
2.6资金来源:房屋租赁收入 。
2.7项目建设地点: 祁阳市原看守所及武警中队。
3.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的专业能力。
3.2代理机构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智慧住建云平台登记备案(提供网站查询结果)。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类证书(注册建造师证或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证或注册建筑师证或招标师证),且为代理机构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证明)。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比选文件报名
凡符合第3条“代理机构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3年 6 月 1 日至2023年 6 月 3 日8:00-17:00 (北京时间),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第3条“代理机构资格要求”相关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证明)到湖南浯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截止后,单项工程初审合格的代理机构超过三家,由项目管理部在集团纪委的监督下随机抽取三家代理机构,项目管理部按随机抽取结果发出邀请函进行下阶段比选;代理机构报名为二至三家时,由项目管理部发出邀请函进行下阶段比选;代理机构报名为一家时,直接提交集团班子研究确定;报名时间截止后,该项目未有代理机构报名,由项目管理部或子公司在集团历年来招标活动中表现及信誉较好的代理机构中推荐一家代理机构,提交集团班子研究确定。
5、发布邀请函
报名时间截止后,经确定进入比选范围的代理机构,我司项目管理部在1天内发出邀请函及比选文件至被邀请代理机构(可通过现场领取或电子渠道获取邀请函及比选文件)。未收到邀请函的代理机构不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比选。
被邀代理机构应在我司项目管理部发出邀请函后2个日历日(含发出之日)内按照邀请函及比选文件要求编制、递交比选文件至项目管理部。
6、比选投标文件的递交
比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比选时间2023年 6 月 6 日 9 时30分;
地点:祁阳市浯溪中路175号(湖南浯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三楼大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选取办法
本项目比选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祁阳生活网上发布。
9、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浯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祁阳市浯溪中路175号
联系人:杨海军
电话:15874609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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