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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邓球的著作是《闲适剩谭》
同治版《祁阳县志》“卷14/人物/明/邓球”条目下,有关邓球的著作的介绍,其中有一句是:“又《闲适剧谭》”……。这个剧字为繁体字,即“劇”字。实际上,邓球的这一著作不是《闲适剧谭》,而是《闲适剩谭》。劇与剩,有点形近,不知是撰稿人写错了,还是古代印刷时,检字检错了,把这一书名搞错了。
县志搞错了,以致后来的十贤堂《邓氏族谱》也将错就错,写成《闲适剧谭》。十贤堂是邓慕春长子邓仕先后裔的堂号(邓慕春侄邓美先后裔也用此堂号)。邓球是邓仕先的8世孙。难道《邓氏族谱》也有错?是的,这十贤堂《邓氏族谱》是民国8年的,显然是受了同治版《祁阳县志》的影响。
邓球的著作是《闲适剩谭》,还是《闲适剧谭》?这也难为了欧阳友徽先生。有人撰文说,《闲适剧谭》是谈祁剧的,因为邓球曾在江西弋阳作过知县,祁剧是弋阳腔发展而来的。说得似乎有道理。但谁也没看过《闲适剧谭》的内容。欧阳先生是研究祁剧专家,为了弄清邓球是不是祁剧的祖师,欧阳先生也查了许多资料,最后也得出结论,是《闲适剩谭》。
不是我和欧阳先生说了算,而是有个重要证据。那就是民国版《祁阳县志》。民国版《祁阳县志》“卷9/艺文”载:《闲适剩谭》5卷(邓球撰。省志云,杂论象理。有元集、亨集、利集、贞集、起元集,凡5卷)。
邓球不是艺术家,而是理学家。他的著作都是与理学有关。
《闲适剩谭》的剩,就是古代所说的三剩,夜为日之剩,雨为晴之剩,冬为年之剩。这三剩,是古人读书,写作的黄金时间。“谭”,就是“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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