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小编手机被刷爆了,都在疯狂转发一则消息……
从明天起所有的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 ,一旦被拍最高处罚1000,大家注意了哦! “移动公交电子警察”是安装在公交车前挡风玻璃的自动监控一体机,基于视频监控,利用车型、黄线识别、GPS定位等算法,通过3G无线图传进行实时交通违法抓拍,一般连续抓拍3张,合成后加密无线发送到交警队后台,经人工核实后,录入违章系统。(请转发并告知您身边有车一族的朋友)
祁阳县交通运输局
祁阳县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
看似像一则通告,还有落款单位有模有样的!
但是?
还是有漏洞……
1.交警部门一般启用电子警察前会通过媒体或官方微信、微博进行权威发布
2.公交车站台前后50米是否禁停社会车辆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会责令其将车挪走,如果驾驶人不在现场,交警会按照违法停车处理,罚款200元,并不是消息中说的1000元。
总体还是希望祁阳各位车主朋友不要占用便民公交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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