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话题] 记者调查:滴滴打车是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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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 15:3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滴滴打车是与非
[来源:中国永州新闻网] [编辑:彭珍琳] [校对:彭珍琳]
时间:2016-04-21 12:00:46 标签:滴滴打车是与非


  记者调查:滴滴打车是与非
  永州新闻网记者 杨中瑜
  2016年4月13日,网友在红网永州论坛发了一个帖子:《请求市委,市政府制止交通局长乱作为!》,大意是,交通局联合出租车公司*钓*鱼*执法,查处了滴滴打车。帖子发出后,引起了较大反响,市客管办进行了回复。可是,跟帖不断,双方观点交锋激烈。
  滴滴打车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给老百姓带来了哪些好处?是否存在隐患?各方观点是否正确?记者4月19日与永州广播电视台的同行为此进行了专题调查,先后采访了市客运办、出租车司机、滴滴车司机、市民和律师,试图从多角度、客观地呈现事实,得到的结果如下:
  客运办:
  1. 滴滴车存在诸多隐患 查处有法律依据
  我们首先来到市客运办,采访副主任蒋新荣。蒋新荣首先打开自己手机的滴滴打车软件,放在桌上给记者们看。在短短的十分钟内,记者在“滴滴”声中听到了五六次乘客下单。
  蒋新荣告诉记者:“滴滴打车注册地在北京,加盟的司机只是下载了软件并且进行注册。不可否认,滴滴车有它的优点:方便、快捷,一般情况下,两三分钟就可以来车,但也存在很多安全隐患。比如:1. 驾驶员信息不一定真实,出了问题不一定找得到;2. 若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投诉处理难;3.监管难,受理投诉很难取证。4. 对现有出租车市场冲击大。”
  关于滴滴车是否合法,蒋新荣表示,滴滴车有便民的一面,但与现行法律相悖。严格打击非法营运是城市客运管理部门的职责。当前,全市正在创建全国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加强城市客运(含出租车)秩序管理,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打击非法营运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职责所在。客运办查处滴滴车的法律依据:交通运输部2015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其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出租车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交通运输部公交路发(2005)468号《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明确对未取得出租车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实施行政处罚法律依据的复函的通知》第二款第二条明确:“无证经营行为较轻的,并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2005年10月12日国务院法制办对交通部《关于请明确对未取得出租车客运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活动实施行政处罚法律依据的函》的复函明确指出: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对无照经营出租车行为的处罚没有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蒋新荣说:“在永州,目前滴滴打车还没有取得合法的经营许可,交通运输部门还没有正式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滴滴打车确属于无证经营行为。”
  
(蒋新荣接受采访照片)
  2. 事先进行了宣传告示 不存在*钓*鱼*执法
  市客运办主任王建文说:“滴滴打车是年前出现,年后盛行的。初步估计,永州加盟的滴滴车至少有几千台。因为没有经过交通运输部门的审查,有的车辆可能没有买保险,出了事故车主难以承担责任。乘坐违规营运的车辆存在诸多风险,如没有发票,用户信息可能被泄露,无法约束司机的个人行为、无法保证乘客权益和安全,行车安全责任难以保障,滴滴车主没有经过从业资格培训、没有取得从业资格证件,服务质量难以保障,报务投诉也难以得到及时公正处理,等等,所以,全国各地基本上都曾查处滴滴车。”
  针对网友指责客运办*钓*鱼*执法,王建文说:“我们没有*钓*鱼*执法、非法扣押车辆的行为,而且事先进行了户外告示。对于非法经营出租汽车,视情节处以一定罚款,是依法依程序进行的。若有市民认为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反映情况。”
  为了验证王建文所言,记者来电市委旁边的十字路口,在花坛边看见了两块告示牌。内容是:“私家车接入网约平台未经政府许可营运是非法的,乘客安全得不到保障,广大市民不要乘坐。特此公告!”
  在火车站出站口,记者也看到了一块内容相同的大告示牌。而且,在火车站广场和市区街道上,记者注意观察了出租车上的电子显示屏,也有市客运办的告示。
  




(客运办在市委花坛、火车站和出租车的公告)
  出租车司机:他们是不公平竞争
  记者来到汽车北站,看见几辆出租车停在广场等客,于是采访了其中三位。
  蓝天公司的梁师傅说:“永州出租车市场本来不怎么样,再加上滴滴打车和黑的、摩的的冲击,很难做了。不整改一下,搞不好事情。滴滴打车我们不怕,怕的是不公平竞争。我们这些出租车证照齐全,税费全交,而他们呢?你去问一下就晓得了!”
  万众公司的袁师傅说:“滴滴车对我们出租车的冲击太大!我早饭不吃就出来,从早上6点跑到中午12点,只有100元的毛收入。有时候一天的毛收入才200元,难啊!在市区转来转去十来公里,才载到一个客,好可怜。市场被他们抢走了!”
  永诚公司的周师傅见记者采访,看了看周边的滴滴车司机,欲言又止,最后走过来对记者说:“滴滴打车适合大城市,人口多。高峰期出租车载不了,可以让滴滴车补充。我们永州是个小城市,人口不多,流动人口也不多,而滴滴车随喊随到,对我们出租车的冲击当然就大了。”
  
(蓝天出租公司梁师傅接受记者采访)

(万众出租公司袁师傅接受记者采访)
  滴滴车司机:我们服务比出租车周到
  记者在采访出租车司机时,围上来六七个看热闹的人。原以为普通市民,但记者感觉不像。再看了看普遍听着的一些私家车,记者心里有了一些疑虑。经过沟通,他们果然是滴滴车司机。既然是一方代表,记者也对他们进行了采访。
  谢师傅:“滴滴打车很受欢迎啊!方便、公平,不宰客,正规打表,不像有些出租车不打表,招来乘客非议。对于滴滴车,政府应该按照出租车的标准来进行规范管理,要求车辆全保,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即可。其实,如果永州的出租车全部打表,别说滴滴车,就连摩的也没有饭吃。”
  石师傅:“滴滴车很人性化,可以手机支付,甚至晚几天给钱也没关系。城乡哪一个旮旯都可以去,又不收放空费。再说,乘客丢了东西可以找得到。方便、安全。”
  市民:感觉方便快捷,也要注意安全问题
  在某机关工作的白女士,曾经打过滴滴车。她说:“从我们老百姓的角度来讲,滴滴打车确实方便,来得快,随喊随到,两分钟左右就可以到,这对住在比较偏的市民来说,是有帮助的。自己在上下班高峰期打过几次,但晚上绝不会打滴滴车,因为我是女性,必须考虑到安全问题。”
  陈先生是个做小本生意的人,他说:“打过几次(滴滴车),是方便。我是个大男人,倒没关系,不过我在网上看到武汉和广州等地都出现了滴滴车司机强奸女乘客的案子,所以特别提醒女同胞注意。再说,滴滴车的安全性能也值得担忧,比如是不是报废车,有没有买保险啦,万一手气痞,那就后悔莫及了!”
  律师:滴滴车受市场欢迎,却不能任其野蛮生长
  面对记者的请教,冷水滩信德法律服务事务所主任刘强律师以《网络约车的合法之路》为题发表如下观点:
  上海发放国内首张互联网专车牌照,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集意见稿出台,再到交通运输部的最新表态,可以感觉到网约车的合法之路正越走越近。给网约车一个合法的出路,不仅仅是鼓励这种新业态发展,同时也是规范其健康发展。
  “对待新生事物,绝不能止步不前,墨守成规。网约车作为新生事物,给乘客带来良好体验,要给这种服务方式一个合法的出路。”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3月14日在人大记者会上回答提问时表示,对网约车不搞“一禁了之”,而是鼓励创新、规范发展。
  网约车深受市场欢迎,却不能任由其野蛮生长。市场天生逐利,倘若缺乏有效监管,网约车也会暴露出侵害公众利益的一面。
  法律方面的问题:
  一、一些车主李代桃僵、部分车辆资质偷梁换柱、大量外地车辆无序涌入,已经对城市交通产生了负面影响,网约车一旦违法,到底应由谁来承担行政处罚责任问题;
  二、网约车的资质和网约车的保险是否齐全,开车人是否有合法驾驶资质和足够驾驶经验会对乘客安全产生直接影响,网约车一旦出现事故,造成乘客或第三方损害时,赔偿主体怎么确定,应由谁来承担民事责任,责任怎么划分。这些对乘客安全和城市交通都会产生直接影响;
  三、网约车在运营中的税费如何缴纳的问题;
  这些都是弊端,也恰是政府监管不该缺位之处。因此,对待网约车既不能一放了之,也不能一禁了之。一放了之,是管理不负责任的表现;一禁了之,是背离市场规律的表现。这两者皆不可取,进化之道就是“规范+鼓励”。一方面要给网约车提供一个公平法治的市场准入环境,让其自身接受市场优胜劣汰的进化;另一方面要针对市场的先天弊端,对网约车进行正当合理的监管,维护公众权益,保证其健康发展。更好发挥为民服务的作用,让“看得见的问题”和“隐性问题”都必须及时更好的发现和解决。
  新生事物往往都是以传统事物挑战者的面目出现的。原来的“实体店P网购”,网约车同样如此,其挑战对象就是传统的出租车行业。必须承认,在互联网面前,出租车行业展现出了落后的一面,新业态之“新”把旧业态之“旧”映照了出来。近年来,市场份额被蚕食,司机大面积流失,即是出租车行业竞争力下降的实证。
  基于此,在网约车发展的反对声中,出租车行业是最大的反对力量。难道网约车和出租车真没有办法和谐相处?实则不然,网约车并非完胜出租车,出租车也并非毫无长处,关键要看出租车行业和网约车是否能相互学习。如果双方连承认落后的勇气都没有,固守传统经营发展套路,一味寄望封堵对方,结果终将是被市场抛弃。网约车的发展,的确攸关现行出租车行业的存亡,但也是一个绝佳的契机。如果能够借此推动出租车行业改革,果断改变双方的短处,双方都会有十足的竞争力,而且还会提升竞争力。现在不少地方已经对出租车经营权、份子钱、运价机制进行改革,借助自我学习和改变,与网约车共同发展壮大才是出路!
  附:网上近年来部分城市查处滴滴打车新闻报道
  1. 重庆:滴滴打车等被查处 因涉嫌非法运营
  2. 开封:5辆使用“滴滴打车” 从事非法营运的私家车被查处
  3. 上海:上海查处网络约车平台:滴滴被立案调查
  4. 烟台:市运管处查处滴滴专车 车主或将面临最高3万元罚款
  5. 北京:北京交通委约谈滴滴:专车快车均违法
  6. 天津:天津8辆非法专车被查 官方:滴滴快的属“非法”
  7. 沈阳:沈阳整治“滴滴专车”非法运营
  8. 南京:南京查处首辆非法营运"专车" 滴滴:正全国排查
  近年来滴滴打车刑事案例
  1. 长沙交通运管通报“滴滴”打车涉嫌黑车案
  2. 滴滴司机强奸乘客 持仿真枪叫嚣:我杀过人
  3. 广州一滴滴司机强奸乘客
  4. “滴滴”司机强奸女乘客获刑4年 赔偿7万元获被害人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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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9 16: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滴滴的好处被矮化了

dsu_paulsign:classn_11

发表于 2016-6-10 21:5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出租车宰客 你们管好了没?当然是不公平竞争了,出租车是ZF收过好处费后依法宰客。专车可没给过好处费,自然就违法!

dsu_paulsign:classn_11

发表于 2016-6-16 21:04: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滴滴搭车不安全?难道人家自己买的私家车都是注定会出事? SB    禁止滴滴打车 说白了就是为了维护出租车的利益而已,  从而进一步某些部门都是被出租车公司养着的{:huffy:}     坐出租车就能够保障100%不会出事??      私家车难道是不安全,  那不是全部要坐出租车安全     那买私家车有卵用,反正不安全  全部坐出租车去{:huffy:}{:huffy:}{:huffy:}

dsu_paulsign:classn_11

发表于 2016-6-16 21:09: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损害了有关部门的利益就直接说,   干嘛扯上安不安全,  既然不安全认为私家车不安全,那某些领导们也不要单位配车了,  因为不安全,只有出租车才能保障安全,  领导们都要去坐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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