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o享快乐 于 2011-8-24 13:36 编辑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分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普惠制、福利性的社会保障事业。是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组成,有条件的村集体可以对农村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是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须了解以下参保事项: 1、祁阳县行政区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非从业的城镇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2、农村居民个人缴费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800元6个档次。城镇居民增设600元、7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共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政府对参保人按100元档次缴费的给予每人每年30元补贴(省20元、县10元),按200元档次缴费的给予每人每年35元补贴(省20元、县15元),按300元及300元以上档次缴费的给予每人没年40元补贴(省20元、县20元)对补缴年限,财政不给予缴费补贴。有条件的乡镇、村集体经济和其他经济组织也可以对农村居民参保人员给予缴费补助。 3、政府为每位参保人员提供参保缴费证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时,参保人到指定的金融服务机构(银行)缴纳养老保险费,领取本人参保登记缴费存折和社会保障卡,同时打印缴费及补贴记录,之后按年缴费。 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时,2011年7月1日前满60岁、且同村居住的子女全部参保的老年人,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55元,由政府全额补助。 5、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时,2011年7月1日止未满60周岁的都为参保缴费人员。其中16-45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超过15年的,每增加一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0.5元(不含补缴年限)。46-59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也就是距领取年龄差几年,就必须缴几年的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但补缴不享受缴费补贴。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55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存储额÷139 例:2011年7月开始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张某某,男,1951年7月出生。 张某某必须缴纳一年养老保险费。我们设定: 缴纳养老保险费:100元 政府补贴:30元 个人账户储存额:130元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30÷139)=55元+0.9元=55.9元 张某某从2011年8月开始领取养老金,月标准为55.9元。发放终身。 6、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依法继承。 7、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社会化发放,领取人凭社会保障卡(或养老金存折)到指定金融机构(银行)直接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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