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将于7月1日在县级公立医院实行“50+600”、“20+300”支付模式
永州网-永州日报讯 (通讯员 李先志)“我们将拿出更多的钱来,通过一种全新的支付方式改革,以便更好地惠及更多的患病群众。”5月22日,蓝山县委书记魏湘江在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就县级公立医院支付方式改革提出要求。据悉,蓝山县将于今年7月1日,在县级公立医院实行“50+600”、“20+300”支付模式,解决农村群众、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2011年,蓝山成功推行了乡镇卫生院新农合补偿“10+100”模式(门诊看病自付10元、住院自付100元);2012年1月1日起,在村卫生室实行5元看病就医模式,让广大参合群众享受到了新农合政策的最大实惠,此举得到了国家的充分肯定。这种乡村两级实施的“5+10+100”的支付模式,经专家学者调研后确定为“起付线以外全报销”支付模式,并作为全省十大惠民措施的第一件在全省推广。但乡、村医疗机构受技术、设备等限制,只能诊治常见病、小病,大病还得在县级医院解决,如何控制县级医疗机构费用的过快增长,切实减轻老百姓的就医负担,大众对县级医院支付方式改革充满期待。
经缜密调研,科学测算,该县将按照“党委决策、政府主导、医院主体、部门监管”的改革思路,本着“农民得实惠,医院得发展,人才留得住”和“住院先行,门诊适时推行”的原则,分别在县级公立医院实行“50+600”、“20+300”支付模式改革,即参合农民在县中心医院门诊就诊50元内据实支付,50元以外的费用由新农合全额补偿。在县妇幼保健院门诊就诊20元内据实支付,20元以外的费用由新农合全额补偿。在县中心医院住院每人次自付600元,县妇幼保健院住院每人次自付300元,其余基本医疗费用新农合全额报销。这一改革将让新农合的积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确保参合农民小病能治不拖成大病,确保大病不因病致贫。至此,蓝山先后在县乡村实现“5+10+100”、“20+300”、“50+600”限额付费医疗模式,建立了真正覆盖县、乡、村三级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