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委对“督促严惩‘猥亵’幼女的教师尽快结案”一事的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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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7-12-9 23:06:27 |阅读模式
[center]祁阳县委对“督促严惩‘猥亵’幼女的教师尽快结案”一事的回函  [/center]

[center]红网 发表于 2007-11-14 16:36:16 『标签:呼声回音 永州 综治司法』 [/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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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组:
  
  2007年11月11日,我县接贵栏目组关于“呼吁领导督促,严惩‘猥亵’18名(实为15名)幼女的教师,并尽快结案”调查函后,县委领导高度重视,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对此案目前的进展情况又进行了调度了解。现将此案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 ……
  
  对此案,永州市委、祁阳县县委主要领导是极为重视的,早在2007年6月份,市委、县委主要领导就此案的进展情况分别作了重要批示。我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根据市委、县委主要领导的批示,亲自督促县公安局、县检察院依法从重从快办理此案,并指示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对此案跟踪督办。现在,此案已经进入上一级司法程序,我们无法进行跟踪督办,只能进行了解。目前,市检察院公诉科按法律程序正在审查和处理此案。同时,对于受害学生身体和精神所受伤害问题,可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判决时,由受害方提出附带民事赔偿。

中共祁阳县委办公室
  
2007年11月14日
匿名  发表于 2007-12-9 23:06:55
呼吁领导督促,严惩“猥亵”18名幼女的教师,并尽快结案 天神井人 发表于 2007-11-05 10:36:00 『标签:投诉举报 永州 综治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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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吁书》——呼吁领导督促,严惩“猥亵”18名幼女的教师,并尽快结案

各级党政机关、政法部门及有关领导:

  我们是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镇人,现强烈呼吁一事,请给予高度关注并圆满答复为谢!

  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镇**完小原教师**(时任二年级教师),从2006年上学期开始,以检查作业、背书为名,以考试时扣分数为手段,对18名不足10岁的农村女学生(分别为申*、刘*、段**、陈*、王**、汤**、高**、易*、李**、段**、段**、申**、易**、邓**、申**、贺*、高**)实施恐吓,进行“猥亵”和实施“奸淫”,直到2007年4月22日案发为止,时间跨越共三个学期,近一年的时间。目前,**已被县有关方面羁押,但未宣判。

  事发后,经祁阳县人民医院鉴定,18位女学生的生殖器均不同程度受损!受害女学生中,受“奸淫”最多的十几次,年龄最大的8.5岁,最小的7.5岁。孩子们的身体遭受严重地摧残,家长们的精神遭受沉重的打击,同时,给孩子们今后的身体发育造成不可估量的恶果。

  **作为一个从教10多年的人民教师,理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竟然无视国家法律,丧失良心道德,直至泯绝人性,对受启蒙教育的18位幼小女学生进行猥亵、奸污,在当地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严重损害了人民教师的形象,危害了农村学校学生生命安全,侵害了学生权益,危害了社会秩序,给受教育者幼小女童的身心和成长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后果严重,令世人震惊,令当地受害女学生10余位家长深感忧虑,夜不能寐。

  为此,受害女学生18位家长强烈呼吁: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各级政法机关领导,理应高度重视此案,给受害的18位孩子和家长一个说法!孩子正是求知的最初阶段,也是身体发育的阶段,他们的身体和精神伤害所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现在得不到治疗,精神上和身心如何去抚慰!这是一个值得大家和领导层深思之事!关爱孩子,事关祖国未来,民族希望!

  同时,18名受害女学生家长特别呼吁,强烈希望各级政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从快从严惩处,以平民愤!!!

  受害女学生家长代表:

  段**  刘**  申**  陈**

  联系电话:

  1334966****(陈**)

  0746—3796***(申**)

  0746—3796***(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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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0 07:51:55 | 显示全部楼层
0746—3796*** 祁阳梅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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