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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祁阳县政府关于某中学强迫学生消费问题的回函 [/center]
[center]红网 发表于 2007-06-04 10:11:25 [/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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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组:
收悉贵栏目组关于我县群众反映“祁阳二中竟强迫学生消费”问题的调查函后,我县政府十分重视,立即安排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第一、关于收费问题
祁阳二中本学期严格按照县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2007年春季公办高中教育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核定的2007年春季开学公办高中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并且进行了永久性公示,不存在乱收费现象。生活费学生持卡消费,期末结算。
第二、关于收取考试费的问题
据调查,祁阳二中组织的校内考试没有向学生收取考试费,该校仅在2007年2月6—7日市统一组织的高考模拟测验和3月15日的毕业会考中分别收取每生15元、30元的考试成本费,收费标准严格按永价函[2006]290号文件规定执行,且收取的费用全部上交。
第三、关于学生在校就餐问题
祁阳二中地处县城中心,在校学生3000余人,其中通学生占50%,寄宿中占50%。为了加强学校管理,防止群体中毒事故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学校根据上级要求非浯溪镇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租房,不得在路边摊点就餐。极少数家长陪读学生,可由学生申请,家长同意,并报学校备案后,可不在学校开餐。学生食堂采用的是智能IC卡管理系统,学生生活费是分月充值限额消费,每天不能超过限额,学生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消费,期末多退少补或转入下期继续使用,学生IC卡只能用于食堂就餐消费,不能用于购买零食和生活用品。
第四、关于西瓜
由于天气逐渐趋向炎热,根据学生的要求,祁阳二中学生食堂确实采购了一些西瓜,就祁阳市场而言,四月份西瓜每斤2.2元,五月份西瓜每斤2元,学校食堂将西瓜化整为零,学生可根据需要自行购买,不存在强迫现象。
第五、关于学生生活费
就目前的生活水平,每人每月100元生活费(菜金),每月学生在校就餐26天,每天三餐,平均每餐只有1.2元钱,不存在强迫学生消费,更不可能没收学生卡里的钱了。
通过调查核实,我们认为祁阳二中2007年春季开学收费是严格执行省、市、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的,不存在乱收费的问题。出现此问题的原因,在于学校对收费政策宣传、解释不够和学校与学生家长沟通不够,为此,我们已责令祁阳二中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联系,虚心听取学生家长意见,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加强对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管,维护学校收费秩序和广大学生及家长利益,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将坚持从严治校、治教,从严监管收费行为,从严查处违规收费问题,切实维护收费政策的严肃性和学生权益。
最后,诚恳接受贵栏日组对我县教育事业的舆论监督,希望—如既往地支持祁阳经济社会的发展。
中共祁阳县委宣传部
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七年六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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