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ter]关于祁阳县八宝镇大众村村民李争反映该村电费太贵问题的回复[/center]
[center](2007-08-01)[/center]
李争同志:
你反映祁阳县八宝镇大众村电费太贵问题的信访件收悉后,市、县政府领导对此十分重视,并由祁阳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八宝镇进行调查了核实。现就你反映的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你反映群众用电贵的情况属实。八宝镇大众村共有10个村民小组,234户,868人。该村1组、2组分别于2002、2003年先后纳入本镇相邻的普塘居委会和同心村完成了电网改造,电费均按0.588元/度的标准收取,其它的8个组尚未实施农网改造。目前,未实施农网改造的4-7组和8-10组各使用一个50kv的变压器,分别由本村村民李春宝、李官生承包(负责变压器的管理、维修和向农户定期收取电费)。其中 4-7组农户电费收取标准为1.8元/度,8-10组农户电费收取标准为1.7元/度。
二、祁阳县已将未改造的200个行政村全部纳入了国家“十一五”电网改造工程,改造任务分三年完成。2007年,祁阳县计划完成80个村改造任务,其中八宝镇大众村已列入改造范围内,改造工作预计8月动工,12月底全面交付使用。
最后,十分感谢你对农网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你一如既往地关心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同时,我们将督促祁阳县政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年改造计划按时完成,解决群众用电贵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切身利益。
永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二OO七年七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