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话题] 汀兰华府物业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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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08:47: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祁阳市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永州市宏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其管理的汀兰华府小区4 栋1单元首层门厅违法停放2台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未及时劝阻和制止,广州虹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对其管理的滨江豪庭小区4 栋A单元、4栋B单元的首层门厅违法停放电动自行车2台的行为未及时劝阻和制止,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五项之规定。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依法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并对永州市宏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虹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进行立案,分别给予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两家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肖某和郭某表示今后一定不会再犯,并且一定认真学习《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引导小区居民规范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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