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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庆“五四”“规划建设杯”青年红歌赛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祁阳新闻网 点击数: 29 更新时间:2011-4-15 8:48:06 | |
各镇乡场党委,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县直及省市垂直管理单位党委(党组): 为庆祝建党九十周年和隆重纪念“五四”运动九十二周年,深入推进全县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以党建工作促进群团工作组织建设。经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于2011年“五四”前夕举办“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庆五四“规划建设杯”青年红歌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红歌颂祖国,青春献给党。 二、主办单位及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祁阳县委组织部、中共祁阳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祁阳县规划建设局、共青团祁阳县委。 协办单位:祁阳县老干局、祁阳县广播电视局、祁阳县总工会、祁阳县妇女联合会、祁阳县直属机关党委。 三、参赛对象 年龄为16周岁到40周岁的县内外广大青年,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内容和形式 1.参赛歌曲:歌曲要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或歌颂党、歌颂祖国、改革开放取得的伟大成就、构建和谐社会等主题,格调高雅、集思想性和艺术性于一体。 2.演唱时间:每个节目演唱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 3.伴奏:可采用手风琴、电子琴、音乐伴奏带等形式 五、比赛时间及地点 拟定于5月上旬在祁阳县城影剧院举行。 六、报名方式 由各单位、各行业择优推报或本人自荐的方式参与报名,参赛选手以独唱和合唱(不得超过2人)的形式参加比赛。大赛组委会对参赛曲目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经大赛组委会通过初赛形式挑选12—16名选手参加决赛。 七、大赛评选 组建大赛评审委员会,负责赛事评审工作;评委由资深音乐人士、社会公众、党政群机关人员组成。由大赛评审委员会制定具体评审规则。 八、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800元每人;三等奖3名,奖金600元每人;优胜奖若干名,颁发纪念品(价值200元左右);并为所有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另外,我们将根据参赛选手的综合表现,择优推荐优秀选手赴省、市参加比赛。 九、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成立比赛筹备委员会: 主 任:崔福生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副主任:李梅生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成 员:曾 鑫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老干局局长 刘善清 县规划建设局局长 周金生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唐琳玮 团县委书记、党组书记 申浴兰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 罗升平 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黄玉彬 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刘 军 县委组织部党建室主任 十、参赛注意事项 1.要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作为今年各单位庆祝建党90周年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认真抓好通知的传达落实。 2.要广泛宣传。各单位主要领导大力支持,充分发挥单位各自优势,多渠道地宣传发动广大青年积极参与。 3.要严格推荐。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参赛条件和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单位实际按时认真做好优秀歌手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4.报名时间:2011年4月14日至20日。 5.报名地点:共青团祁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协办公楼四楼),联系电话:0746-3222835,3232835,联系人:蒋贤娟(13874639127)。 附件:祁阳县2011年“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庆五四“规划建设杯”青年红歌赛报名表 红歌赛报名表
中共祁阳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青团祁阳县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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