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空心村”治理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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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5 10:0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祁阳“空心村”治理的调查与思考


2010-09-21 | 作者:曾广文 | 来源: 资源网   
  湖南祁阳县“空心村” 治理问题,同全国各地一样,是最令农村干部头疼的问题。在近几年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及提案中,多次提出这个问题。这使我们认识到,治理“空心村”已经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也必须解决,但又很难解决的大难题。带着这个问题,祁阳县国土局组织力量就此课题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查结果及建议整理如下。

  一、基本现状。

  祁阳县有20个建制镇,853个行政村,12000多个自然村。据调查测算:全县有自然 “空心村”3780个,村子占地总面积113557亩。其中100亩以上的“空心村”2个,50—100亩的“空心村”43个,50亩以下的“空心村”3740个。八宝镇四木村的1、2、3、4和11、12、13组,这7个组为一个自然村,原居住200多户。改革开放以来,这个村有三分之一到村外交通方便的地方另建了新房,将旧房闲置;三分之一外出打工谋生,多年不回家,房屋已废弃;三分之一因占有两处以上的宅基,将村中旧房扒掉后宅基改作了林地或堆放柴草杂物。到2009年,全村只剩下13户村民居住,93%的村民迁走了,成为成为名副其实的“空心村”。

  祁阳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人均耕地不足0.7亩,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地矛盾日益突出。一方面,建设用地十分紧张;另一方面,土地浪费又十分严重。“空心村”占地面积占全县现有耕地面积七分之一以上,造成大量的土地荒废、浪费现象相当严重,挖掘潜力很大。

  二、形成的原因及解决难点

  调查发现,造成村子“空心”的原因,既有土地政策、村庄规划方面的因素,也有农民传统观念、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村庄规划严重滞后。主管部门、业务单位对村庄规划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我县的土地规划修编和建设规划修编都没有修到村一级,由于村建设没有规划,农民建房是想建哪里就建哪里,基本上处于无序状态。二是村民建新留旧,导致占地面积不断扩大。据调查,该县农村村民户均建房用地面积达194.4平方米,比全县均住宅的法定面积80—120平方米超出50%左右。“一户一宅”的宅基政策没有贯彻落实到位,修了新房子不扒老房子,占了新宅基不退老宅基,仍然保留对老房子、旧房地产的所有权,导致大量的旧宅基地闲置浪费。三是部分村民向城镇转移。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很多农民都举家搬迁到城镇经商居住或是到外地打工生活,长年不回家,导致老宅年久失修甚至倒塌,但宅基地还是占着的。住宅是私有财产,户主不处理别人也不好干涉。

  解决“空心村”问题,最大难点则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农民认识问题。农民普遍认为老宅是祖上传下来的产业,属私人财产,外人无权干涉,闲着可以但村里无偿收回不行。还有人封建迷信思想严重,认为住宅问题事关风水大事,不能随便乱动。二是搬迁补偿问题。目前,祁阳县对治理“空心村”的问题还没有制订一套实施的规划和办法,对房屋拆迁、收回闲置旧宅基地更没有补偿标准。没有补偿,没有钱给,农民宁肯让旧宅闲着、荒着也不肯交出来。三是大部分仍居住在“空心村”旧宅的村民都是困难户,拆了旧房修新房,对他们来说是个沉重的负担,甚至根本负担不起。四是有的住户常年在外经商打工,每年只有清明、春节等时间回来住几天,旧宅对他们来讲只是个免费“旅馆”。这个“旅馆”虽然不常住,但毕竟是他们在农村的“根”,拨了这个“根”他们绝对不会同意,但让他们拆了旧宅重新投资修新房,他们也肯定不会花那份冤枉钱。

  三、对策与建议

  “空心村”治理是一项较复杂的系统工作,既要合理规划,以强大的资金作后盾,又要同农村封建陋习作斗争;既涉及县乡镇国土资源、城建、农业、环保、民政等部门,又涉及乡村基层组织。因此,需要多部门齐抓共管,协调各方面力量,制定合理规划,共同做好“空心村”治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治理方案。由县政府组织牵头,成立有国土资源、规划建设、财政、农业、林业、民政、交通、农村信用社等有关部门治理 “空心村”领导小组,制订出台祁阳县“空心村”治理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可与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合署办公,两套班子一套人马,负责全县“空心村”的治理工作。①制定“空心村”治理规划。标定全县需要治理的“空心村”,作出分规模类别、分长期近期治理计划。规定治理的“空心村”,村民只能拆迁房屋,不准新建房子,国土和规划建设部门严格把关。②制定村庄发展规划。目前,该县土地利用规划没有修编到村一级,建设规划少数村搞了,但没有与国土部门衔接,部分村庄建设规划不符合保护耕地、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新的村庄发展规划的制定,应建立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规划的原则上,采取 “三种模式” “四个靠”的办法来处理:村庄合并,原址规划,重新选址;向公路两旁靠,向集贸市场靠,向就近大村靠,向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地方靠。

  (二)做好宣传工作,转变农民思想意识。农民头脑中“宅基是老祖宗传下来”的观念根深蒂固,不可能在一朝一夕间就轻易改变。所以,我们要在理解农民传统观念的基础上,做好教育引导工作。一是要用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空心村”治理的目的意义和目标要求,在广大群众中形成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按规划用地、建新宅必须交旧宅等共识,使“空心村”治理工作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二是要用政策引导。县政府要尽快制订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和建新宅必须交旧宅的政策。要向群众明确,今后凡是村内有闲置宅基而又向村里申请新宅基的,必须无偿将旧宅基交回村里,“以旧换新”,否则一律不予安排,坚决杜绝新空闲宅基的出现。对前些年已经建了新宅但未退回旧宅,“一户多宅”已经成为既成事实的,要严格执行有关农村宅基地面积问题的规定,对超出规定面积又拒不退还的,要收取“超占费”。超占费的标准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量提高,至少也应该按本村承包土地的价格标准收取,以引导鼓励村民主动交回闲置的旧宅基。              

  (三)治理“空心村”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该县新农村建设是从2006年开始的,第一批试点每个镇1个,全县20个村。2009年,增加20个村。目前,全县新农村建设已有40个示范村。白水镇的竹山村、潘市镇的木埠头村、浯溪镇的唐家岭村等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水、电、路、讯基础设施已基本配套,对附近村民有一定的吸引力,并具有示范作用。改造“空心村”、建设新农村是项系统工程,要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一是新农村建设点,要选在已制定并经过审定发展规划的村庄;二是“空心村”搬迁的村民,引导他们向靠近的新农村建设点迁移,土地可实行村与村之间置换;三是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要为“空心村”搬迁来的村民,提供用地、用水、用电、安家等多方面的服务,国土、规划等有关部门减免用地、建房各种规费。

  (四)治理“空心村”要与土地整理开发相结合。治理“空心村”,其目的是要把原址土地进行整理复垦,把“空心村”转化为耕地,把国家、省、市级土地整理项目与“空心村”治理挂钩,为“空心村”整治补充资金来源。①通过 “空心村”治理新增的耕地与建设用地置换指标筹措资金。闲置宅基地整理复垦成本,与省里收取占用耕地指标费用有较大的空间。从中提取部分差价,用于“空心村”拆迁和回收闲置宅基的补偿。②试行治理“空心村”同整理复垦市场化运作方式。不用政府投资,将 “空心村”治理复垦项目向社会公布,由项目开发者筹措资金负责“空心村”的拆迁、闲置宅基收购、项目整理复垦,达到农用地标准由政府收购并置换建设用地指标。③偏远地区与靠近城镇的耕地指标进行置换。偏远地区开发整理出的耕地,近期单靠耕种价值不高。城镇附近整理开发耕地的空间很少,建设项目用地确越来越多。通过置换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缓解城镇附近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紧张的矛盾,既治理了“空心村”又储备了耕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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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6 21: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意见很好,希望领导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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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7 07:47: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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