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落户,社会抚养费还得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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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9 15:4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三湘都市报6月18日滚动播报  (全媒体记者 胡抒雯)  计划生育“生二胎”政策放开了?最近,我省各市州公安机关多了很多“黑户”来办理户口登记。他们了解到,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首次明确计划外生育者可以落户,普查信息将不作为处罚依据,且公安部为了配合普查工作下发文件,明确要求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时登记落户。

  政策外生育还是要罚

  岳阳的杨先生致电本报反映,得知普查信息不作为处罚依据后,以为不用交超生罚款的他到岳阳平江伍市派出所给超生孩子上户口,工作人员还是要他先到计生部门交社会抚养费8000元。

  就杨先生反映的情况,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不作为罚款依据,并不代表就不进行处罚了。允许计划外生育者落户,主要是为提高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准确率而设置,并不是鼓励大家去生二胎。若非法生育第二胎的,依然要受到相关处罚,依法缴纳高额社会抚养费。

  根据《湖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终止妊娠保证金收取退还管理实施办法》,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公安部门不能收“罚款”

  省公安厅户政管理处的张先生告诉记者,公安部门没有权力要求“黑户”缴纳罚款。如果办理户口登记时,遇到公安部门要求对“黑户”进行处罚的情况,户口申办人员可以向该公安部门的上一级反映情况。计划外生育缴纳高额社会抚养费也就是大家俗称的“罚款”,是由计生部门负责的,公安部门只负责办理出生登记。但是,公安部门有义务向计生部门反映超生情况,为计生部门的计生工作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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