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招标条件 祁阳市白水水系黄花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已由祁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该项目将以公开招标模式进行招标,资金来源为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祁阳市白水水系黄花河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工作专班) ,项目已具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现采用综合评分法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2、项目概况 2.1招标人名称: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祁阳市白水水系黄花河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工作专班) 2.2比选项目名称:祁阳市白水水系黄花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 2.3招标代理范围:祁阳市白水水系黄花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EPC)总承包的招标代理。 2.4项目投资:项目工程总概算约2809万元(具体以祁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结论为准)。 2.5服务周期:服务周期自签订相关服务协议至完成协议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为止。 2.6资金来源: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 2.7项目建设地点:祁阳市大忠桥镇、白水镇 3.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的专业能力。 3.2代理机构须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类证书(注册建造师证或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证或注册建筑师证或招标师证),且为代理机构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不少于3个月社保证明)。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比选文件报名 凡符合第3条“代理机构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1日8:00-17:00 (北京时间),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第3条“代理机构资格要求”相关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到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项目工作专班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代理机构按比选公告要求递交资料,报名地址在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项目工作专班办公室,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合格的代理机构超过四家,在祁阳市白水水系黄花河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工作专班成员的监督下随机抽取四家代理机构,按随机抽取结果发出邀请函进行下阶段比选;代理机构报名为四家时,直接发出邀请函进行下阶段比选;代理机构报名为三家及三家以下时或没有代理机构报名时,应重新组织选取,重新组织选取仍不足四家的,选取人可以直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5、发布邀请函 报名时间截止后,经确定进入比选范围的代理机构,我局在1天内发出邀请函及比选文件至被邀请代理机构(可通过现场领取或电子渠道获取邀请函及比选文件)。未收到邀请函的代理机构不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比选。 被邀代理机构应在我局发出邀请函后2个日历日(含发出之日)内按照邀请函及比选文件要求编制、递交比选文件至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项目工作专班办公室。 6、比选投标文件的递交 比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17时00分; 递交地点: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祁阳市白水水系黄花河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工作专班办公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选取办法 本项目比选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祁阳生活网上发布。 9、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 (祁阳市白水水系黄花河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工作专班) 地 址:祁阳市龙山路2号 联系人:邓明 电话:15774132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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