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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0 19: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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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混论坛的大虾,不管是潜水的还是裸泳的,请伸出援手,如果你生活在祁阳,以后准备买房,而且又不幸选择在祁阳买房,阿就做死高顶帖哈,因为,我们全体金沙湾业主艰难维权的今天很可能成为你们苦逼的明天,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引起政府的足够重视,才能驱散我大祁阳房地产市场的乌烟瘴气!
相关法律条文依据如下(不感兴趣的就无视吧,怕浪费大家宝贵时间):
1.根据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住房转让手续费按住房建筑面积收取,存量住房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6元,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新建商品房每平方米3元,由转让方承担,开发企业不得向购房者收取。
2.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房产测绘所需费用由委托人支付,开发企业不得向购房者收取测绘费。
3.根据2001年585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转发了国务院批准取消的部分行政性收费项目,其中包括了水、电开户费。购房合同中“水电开户费”属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项目,此条款无效。
4.水、电安装费,包括电表、电表箱及安装费和供水的配套管网费、勘察设计费、水表校验费、水表拆装费、管道试压测验费等等,涉及到水电安装的费用和其他面向全体购房者的共有性的建筑附属项目、经营性收费,一律纳入商品房建筑工程预算,计入商品房价格,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以各种名义在价外向购房者收取或代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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