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装水整治:严查流通领域,规范经营销售
时间:2015-03-24 17:05:57 字体: 【 大 中 小 】
红网祁阳站3月24日讯(记者 刘志军 通讯员 李春明 陈海峰)自3月23日起,由县委督查室、县工商局、县电视台、县网络办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将对城区内所有桶装饮用水销售经营点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规范经营销售行为,切实维护桶装饮用水市场秩序,确保消费者饮用到安全的桶装水。
销售经营点是否有资质、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卫生是否达标,是否有详细台帐记录进货销售记录,是否销售“三无”产品及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合格产品,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保质期等标签标注是否规范,是否虚假标示,是否使用明令禁止的PET水桶等等都是检查的重点。
在经营店检查
检查证照资质
收缴不合格水桶
3月23日,在盘龙中路57-1号的祁阳县瑶岭山泉水销售点,检查人员发现该店有172瓶桶装饮用水未标注生产日期,检查人员当即责令该店经营者暂停销售,并就地进行封存,坚决不让问题桶装饮用水流入市场,确保人民群众用上放心水。24日上午,检查人员再次来到该销售点,进一步检查了该点的资质,同时将该销售点准备处理的59个不合格水桶予以收缴,集中进行销毁。
检查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桶装饮用水,应去证照手续齐全的厂家和经营销售点,需仔细查看水桶上的标签是否完好,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是否齐备,标签制作是否清楚规范等,一旦发现异常问题,应及时向工商、质监等部门举报或投诉,防范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蒙受损失。
[稿源:祁阳新闻网]
[作者:刘志军 李春明 陈海峰]
[编辑:qy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