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祁阳新闻网 > 告知书
时间:2014-11-04 18:13:18 字体: 【 大 中 小 】
各位市民:
为规范我县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确保城区客运市场有序发展,根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客运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1〕47号)、《祁阳县县城交通秩序和城市公共客运秩序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祁办发〔2014〕45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祁阳县平安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60台出租汽车的特许经营权在今年4月份已到期,县政府已依法终止并收回了这60台车的特许经营权。县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按照省政府批复,对这60台车的特许经营权正在进行重新招标,拟由符合条件并重新竞得特许经营权的公司推行“公司化、规模化”经营,实行“员工制”管理。到期重新出让特许经营权的60台出租汽车预计在今年11月投入营运。
二、为满足我县城市运力需求,市政府已批准我县新增200台出租汽车。目前,这200台出租汽车的特许经营权正在进行分批招标,第一批招标出让特许经营权的出租汽车计划在今年12月投入营运。
三、我县无论是到期续牌,还是新增投放的出租汽车,都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相关规定。竞得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的公司必须按“公司化、规模化”的要求经营,并实行“员工制”管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炒卖、擅自转让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
四、凡取得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的公司,不准以车辆挂靠、一次性“买断”的名义向从业人员收取“风险抵押金”、“财产抵押金”、“营业收入保证金”等。更不允许公司以收取管理费和转手承包等方式向从业人员转嫁投资风险和规避经营风险。
五、已获得出租汽车从业资格的人员,如有意从事或继续从事出租汽车行业服务的,可持本人身份证、从业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到竞得出租汽车经营权的公司报名应聘从事出租汽车行业服务。在此特别提示:
1.向竞得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的公司购买出租汽车、自行经营的行为违反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一律予以取缔。
2.到竞得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公司应聘成功的人员,要与公司签订“员工制”聘用合同。
六、未取得出租汽车从业资格的人员,可到县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报名参加从业资格培训,经考试合格后获得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
七、欢迎广大市民进行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46-2370666。邮箱:qykgbzhg@163.com
祁阳县县城交通秩序和
城市公共客运秩序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2014年10月30日
[稿源:祁阳县县城交通秩序和城市公共客运秩序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作者:祁阳县县城交通秩序和城市公共客运秩序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编辑:qynew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