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闻] 房产70年“无偿收回“ 买房如同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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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u_paulsign:classn_11

发表于 2014-11-3 19:0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房产70年“无偿收回“的惊人内幕 买房如同租房
地产中国网 2014-11-03 07:37
  商品房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房子该怎么办?是自动续约再延长几十年的使用权,还是根据当时的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或是还有其他新办法?
  “房屋产权”只有70年
  媒体报导,刚刚在北京买下一套商品房的陈卓原本并没有去想70年之后的事,直到她无意中看到《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试行)》,在这部2005年颁布的地方法规中明确规定:“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有偿使用期满前一年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未申请或者申请未获批准的,期满后的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
  “届满”“未获批准”“无偿收回”这些字眼让陈卓开始担心自己房子未来的命运。一想到有一天自己倾全家之财买下的房子可能会不属于自己,陈卓心有惴惴。
  “70年后,我的房子还是我的吗?或者说,要怎样它才能继续属于我呢?”
  70年到房子属于谁?
  官方长期以来没有明确的规定。比如,“1990年暂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在城市里,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使用土地,必须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向政府购买国有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政府垄断了住宅建设用地供应,房地产商垄断着商品住宅供应。而在现行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
  中国房主的金融损失
  由于中国房主没有房屋所在地的土地所有权,他们买到的只是房子的70年使用权,相当于租房。
  但租房的租金应是每月支付的,没有租户会同意一次性缴清70年房租。为一次性缴清70年房租,中国的房主们就需要到银行去贷款,并承担高额的贷款利息。
  2012年,中国2,000多家上市公司总利润2.2万亿人民币,而16家上市银行的利润就超过1.2万亿,超过所有上市公司利润的一半以上。这些上市银行共持有超过7.2万亿人民币的住房贷款。
  2013年3月,中国首富宗庆后表示:“在‘买房等于交70年租金’的政策背景下,老百姓无法拥有真正的恒产,这既不利于提升、改善人民福利和生活品质,也不利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中国房主“无土地所有权”的巨额损失
  精明的犹太银行家早就明白:房地产业中,“增值的是地,贬值的是房。”纽约曼哈顿的房子昂贵,不是因为其砖瓦价值高,而是房子下带有的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随时不断升值。
  一个关乎中国有房民众的核心利益问题:房地产增值的收益属于谁?
  按官方数据,仅2012年,中国民众购买商品房总花销为6.4万亿人民币。假设中国每年物价上涨只有4%,70年后房子下的土地价值也将增长到近100万亿人民币。
  由于政府卖房时没有把土地所有权卖给民众,超过93万亿人民币的土地增值利益从法律上应归土地所有者,即政府。房产70年后被“无偿收回“,确实买房如同租房。

dsu_paulsign:classn_11

发表于 2014-11-3 19:0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地产业中,增值的是地,贬值的是房。;P
买房者确实是白花了钱,买房如同租房啊:@

dsu_paulsign:classn_11

发表于 2014-11-3 23:3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本问题不解决会留有极大后患的。名义上全民所有,实际上是国家/政府所有,跟个人没毛线关系,给你用70年(有些是50年,算上开发建设交房等时间,实际年限甚至更少)而已,还是租房划算省心。

突然想明白那么多Hongkang人为何走向街头坚决抗争了,只说了政策50年不变呀 ,算算一下子过了17年了(扯得有点远了)

dsu_paulsign:classn_11

发表于 2014-11-21 01: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想想买房子这档子事情让人心酸,想起国家教育,所有的人,所有行当都商业化了,房子产权有七十年,可房子的寿命只三十年,再想下它的价格,只怕是当一辈子房奴也还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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