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委常委会专题调度人口计生“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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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7-12-12 08:23:04 |阅读模式
[center]祁阳县委常委会专题调度人口计生“两项”工作 [/center]
[center](2007-12-11) [/center]



   12月5日,祁阳县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专题调度全县开展1990年以来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专项清理行动和2008年度第一次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两项工作。会议由县委书记蒋涛主持。在家的县委常委、分管副县长和各镇(场)党委书记及县直局以上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共4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前段专项清理违法生育行动和集中服务活动所取得的成效,详细分析了这两项工作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工作落后的镇(场)、县直单位进行了通报,指出了不足。会议就下阶段如何抓好这两项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并要求严格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在抓紧抓实专项治理行动方面,各乡镇(场)、县直单位要再发动,再排查,深挖细找清理对象。要进一步发动群众,实行有奖举报,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照政策统一口径,不乱开口子。清理阶段时间延期到12月10日。对清理出来的对象,要从严从快依法依纪处理到位。从12月5日起县纪委要派出三名纪委常委专门到清理办公室脱产办公、办案。要加大督查力度,县纪委、监察局、组织部、人口计生委要不定期组织督查。从12月6日起,再次抽样督查三至五个镇、三至五个村、三至五个县直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专项清理行动的宣传力度。各乡镇(场)、县直单位要再次层层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专项清理行动精神。每个乡镇至少要报送一篇典型材料。各单位对清理对象要逐个登记、逐个建档、逐个督查。各乡镇(场)、县直单位都要与县专项清理行动领导小组签订责任书。如果镇(场)、县直单位自查后,上报无违法生育对象,但经县专项治理行动办公室又查出了违法生育对象的,将严格按有关规定,对该单位计划生育实行“一票否决”。在集中服务活动方面,要下死决心完成集中服务活动任务。集中服务活动应突出孕检、上环,做好孕前服务工作。各乡镇(场)计生办要转变工作方式,要主动上门服务,携带B超机,下到村组孕检、上环。不准停留在镇计生办搞孕检。12月5日起,县人口计生委要抽调3个组下到镇(场)专门督查在家的育龄妇女是否孕检到位,检验外出的育龄妇女寄回的孕检证明的真伪。要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按照新条例的规定,根据违法生育对象实际收入情况,拉开档次,依法征收。要坚持经常性工作与集中服务活动相结合,四大手术与优质服务相结合。流动人口孕检要纳入属地化管理,各镇(场)对流出的育龄对象一年至少要扎扎实实孕检一次。要抓后进,抓大镇、大村,突破重点、难点村,促进人口计生工作平衡开展。要注重优质服务,严格依法行政,杜绝恶性案件的发生。结合集中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对工作差的乡镇,下次调度会将在该镇召开,镇主要领导要向县委、县政府说明原因。

   (蒋满军 赵 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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