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ter]祁阳农信社坚决打击"法轮功"反动宣传[/center]
[center]2007年8月13日 17点6分 来源:中国金融网[/center]
8月1日上午11时,祁阳县羊角塘信用社城山信用分社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客户交来现金中有2张面值为壹拾元的人民币上印有“法轮功”反动标语,当班营业员此当即进行了清分,按规定当做不宜流通的钞票进行了处理,并将此情况及时上报了县联社主管部门。 中国金融大典
为了维护人民币的正常秩序,坚决打击“法轮功”分子利用人民进行反动宣传活动,祁阳县农村信用联社专门下发了文件,要求各营业网点在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现印有“法轮功”反动宣传标语的人民币不得再流通市场。
一是凡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现印有“法轮功”反动标语的人民币,不管票面多新一律当做残损币类处理,不得将此币作为流通币夹在现金中上介或向客户支付。对发现数量多、金额较大的,要立即上报,协助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二是凡遇到客户要求兑换印有“法轮功”反动标语的人民币,临柜人员应允许其兑换,并作残损币处理。
三是对临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对外做好柜台解释、宣传、服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四是加强查库力度,除联社稽核部门的序时稽核查库外,网点负责人和主任会计每月不定期查库2次。每天营业终了电脑操作人员和出纳实行“碰库”制度,核实账面余额和库存现金,互相监督,互相制约。
五是所有金库网点实行24小时电视监控,守库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关闭电视监控,违者重罚并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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