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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萨米特陶瓷 于 2011-9-10 00:25 编辑
彭海平,男,1975年出生,1996年参加工作,历任县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2009年调至县法院执行局工作。彭海平同志以无私的奉献精神,深刻诠释一份不变的司法为民情结,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坚实履行一名法官和执行工作者的神圣职责。两年来,彭海平同志共成功执结各类执行案件169件,组织或参与执行60件,执行标的达500万元,无一程序违法或引发群发性事件,圆满完成了各项执行任务。
政治坚定 业务过硬
彭海平同志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坚定不移地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在业务上,彭海平同志通过认真学习钻研,边实践边总结,娴熟的掌握了执行方面的法律知识和工作方法,极大的提高了执行水平和执行艺术,迅速成长为执行局的执行骨干。法院领导经常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指定交由他办理。如刘某、申某婚姻债务系列纠纷案,刘某、申某原系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因开办公司欠下双方亲属十余万元债务,婚姻案件衍生出房屋产权、债务案件等共计6场官司、十余份生效的民事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刘某、申某夫妻矛盾难以调和,互相攻击对方亲属债务不实,相互推诿还款责任,致使案件6年未能执行,同时由于2人的婚姻矛盾扩大化,导致双方家庭卷入其中,法院每次执行,刘某、申某各自有70-80岁的父母亲及兄弟姐妹到场助威,而未追回款项的双方亲属经常到法院吵闹,强烈要求执行,对房产权判决不满的申某更是扬言要炸掉房子泄恨。系列连环案的执行稍有不慎就会酿成突发性悲剧。祁阳法院党组对该系列执行案高度重视,将该案列为重大信访案件,专门组成专案组,由彭海平同志任组长。彭海平同志接手该案后,带领专案组成员,通过广泛调查摸底,在搞清事实的基础上集思广益,确立以刘某为突破口的执行方案,通过大量细致工作,刘某明确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做好其亲属的协调工作。针对申某始终对系列案件存有强烈的抵触情绪、态度非常固执的现状,彭海平同志带领专案组成员多次登门造访,积极争取申某70多岁的老母亲的理解和支持,果断对申某采取强制措施。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刘某和申某终于面对面坐下来协调。在彭海平同志大量详细耐心的劝导下,二人先后就讼争房折价、借款本息、迟延履行金计算等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并履行完毕。刘某、申某及其亲属均感谢法院为他们解决了大难题。彭海平同志带领专案组成员仅仅用一个月时间,促使一桩6年之久的系列执行积案全部顺利执结,消除了社会隐患。
严格执法,司法为民
执行工作是强制性的工作,富有挑战性,也时刻面对各种危险,彭海平同志在办案中,坚持严格执法,司法为民,同时灵活的运用执行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做到案结事了。如周某与孙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孙某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不主动履行义务,反而与其妻朱某办理了离婚手续,将房屋登记在未成年的幼子名上,意欲逃避债务的履行。彭海平同志在执行该案中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果断报请院领导批准,依法裁定拍卖孙某挂在其子名下的房产。在拍卖过程中,孙某之妻朱某多次信访,并唆使其70岁的老父亲到彭海平同志家里威胁人身安全,欲图阻挠法院拍卖房屋,但彭海平同志不为所动,坚持按法定程序组织拍卖。在保持强大的政策压力下,彭海平同志对孙某夫妇做了耐心细致的劝说工作,指出其中的利害关系,最终促使孙某夫妇主动变卖房屋,用于偿还欠款。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彭海平同志调至执行局工作后,刚好碰上全国清积活动的开展,彭海平同志马上以旺盛的工作热情,奋发进取的精神投入到清积活动中来。在清积期间,彭海平同志带领清积小组经常早出晚归,发扬不怕苦、不怕累连续作战的精神,圆满完成清积任务。本次执行清积活动,彭海平同志共办理清积案件78件,组织或参与清积案件45件。对领导交办的重大疑难案件,彭海平同志从不推诿,甚至主动请缨。对同事们遇到重大疑难案件,彭海平同志能够主动帮忙分析案情,提出执行建议,积极出谋划策,正是彭海平同志这种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赢得了领导的好评和同事们尊重。
勇于创新,开拓进取
作为新时期的年轻法官,彭海平同志没有局限于现有的执行模式,敢于创新,开拓进取,积极提出建设性执行意见,创造性运用新的执行模式。比如在清积活动中,针对被执行人故意逃避执行导致重大信访的案件,彭海平同志开创性提出利用公安机关网上追逃的平台,将有涉嫌拒执罪的被执行人统一造册,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网上追逃的意见,该意见得到了领导肯定并付诸实施,迫使一大部分长期在外的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来履行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如王某林、邓某慧、邓某超等人与伍某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赔偿纠纷一案,法院于2008年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伍某山长期躲避在广东做生意。申请执行人由于得不到赔偿,多次到法院围攻闹事,造成不良的影响。领导采纳彭海平同志网上追逃的意见后,将被执行人伍某山进行“网上追逃”。在不到半年时间,伍某山在广东落网。在强大的政策压力下,被执行人伍某山主动与受害人家属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此案的执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根据县法院专报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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