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保长 我收藏有两枚民国时期“ 祁阳县保长训练所证章”,这两枚章设计构图都差不多,只是章正面是间小圆圈内的“训”字字体不一样,一个是楷体,一个是篆书。
看到这两枚章,不由得想起由好久以前看过的八一制片厂曾经制过一部名为《抓壮丁》的方言喜剧片,主演和指导都是陈戈,要说这部剧是很早以前的,老一辈人的应当还有印象。它被誉为经典,现在很难拍出这么好笑的喜剧片了,讲述的是王保长跟一些人联合抓壮丁,最后被农民揭竿造反,最后失败的故事。故事中的这位王保长看起来权利可颇大,能够找地主勒索,俨然是一个地头蛇。这不禁让人疑惑,保长为何能在当时牛哄哄?这是一个什么职务? 我小的时候也经常听母亲讲外公的故事,说外公苦爬苦挣好不容易买了十多亩田,都是自己种,没请长工,也没剥削别人,平时也乐善好施,只是当了甲长,结果解放后被划为地主,母亲家庭成分不好,连累我前面三个哥都没有读好多书。我当时不知道甲长是多大的官,以为是个大官。看《抓壮丁》时也只顾着笑了,没搞清保长是多大的官,保长和甲长谁大? 收藏到这两枚章后,我特意去查找一些资料,才基本弄清了民国时期的保甲制度,也搞清了保长究竟是做什么的,是多大的官,相当于现在什么职位。 说起保长,这就不得不提封建王朝的保甲制度,这一制度是宋朝开始带有军事管理的户籍管理制度,也是封建王朝时代长期延续的一种社会统治手段。不同于西方以个人为单位,儒家的政治学说将国家关系跟宗法关系融为一体,家族观念也被纳入君统观念之中。 简单来说保甲制度就是以户(家庭)为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汉朝时便有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百家为“里”;唐的四家为“邻”,五邻为“保”,百户为“里”的说法。北宋时代,王安石变法提出十户为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而到了元朝又出现甲的说法,以二十户为一甲,设甲生。 这一制度在清亡后依然有实行,不仅如此,华北沦陷区也曾广泛实行。1932年8月南京颁布《剿匪区内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正式在豫鄂皖三省施行,后来扩大到多地,而1937年后推行全国。南京采用的保甲制形势是十进位制,也就是10户为甲,10甲为保,10保以上为乡镇。 保长需要干的便是负责自己所在保内的事物,总结来说就是:管、教、养、卫,也就是管理、教育、经济、军事四方面内容。他们需要去查户口、查枪支、施行连坐、训练壮丁、测量土地、实行巡查等等,用军事化将自己的区域管理得井然有序。保长不小,权力很大。在民国时期,每100户设立一个保办公处,有正副保长及民政、警卫、经济、文化干事各一人。保长自然就是老大了,兼任保的国民兵队队长和保国民学校校长,实行政、军、文“三位一体”。 俨然就是自己的这一亩三分地的土皇帝。保公所就相当现在的村级行政单位,保长相当于现在的村长,但当然要比现在的村长权力更大了。民国时期,在保甲制度设立之初,保长最重要的工作就是防止百姓帮助我工农红军。当时强制实行“联保连坐法”。联保就是各户之间实行联合作保,共具保结,互相担保不做违法之事,连坐就是一家有罪,结内他户举发,若不举发,结内各家连带坐罪。这一行为的实质是通过联保连坐法将全国变成大囚笼,各户之间必须互相作保,倘若一家有罪,九家举发,不举发便十家一起坐罪。 民国时期的保长通常由当地的地主、土豪、顽劣担任,保长的工资虽然很低,但是他们百般钻营,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剥削压迫百姓,搜刮民脂民膏,鱼肉乡里,往往都可以富得流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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