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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气温升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违规安装遮阳伞的交通违法行为有所抬头,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增加。为切实提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过程中,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佩戴好安全头盔、不违法载人、不违规安装遮阳伞;并积极教育、引导身边亲人、朋友,以身作则,做文明交通的示范者和宣传者。
二、请广大人民群众、快递员、外卖骑手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过程中,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佩戴好安全头盔、不违法载人、不违规安装遮阳伞,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和推动者。
三、请广大家长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以及接送孩子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为自己和孩子佩戴好安全头盔、不违法载人、不违规安装遮阳伞,学校老师、家长共同加强教育监督。
四、自2023年6月21日起,祁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违规加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祁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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