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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专项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三口塘镇原升宏村村支书郑孝凤却套取山塘整收专项资金用于集体开支,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因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正文】2015年初,三口塘镇原升宏村支两委向县移民局递交了一份关于整修山塘所需资金的报告,2万元专项资金于2016年2月划拨到村财务账上。时任升宏村村支书郑孝凤等人没有专款专用,而是伪造山塘整修项目将此笔资金进行了挪用。 接到群众举报后,三口塘镇纪委立即约见郑孝凤等相关当事人,并通过进村入户、走访询问、翻阅台账等多种方式深入调查事件原委。经调查核实,2016年2月27日郑孝凤用白头收据套取2万元用于归还修建村级活动中心工程的欠款12940元,剩下7060元用于村集体其它开支。 【正文】经三口塘镇纪委研究,郑孝凤的行为已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决定给予他党内警告处分。 同期声:石湖塘村(原升宏村)村支书 郑孝凤 触犯了财政纪律,应该受到党的纪律处分,我表示没意见。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以此为戒,吸取教训,绝不再犯。 【正文】为防止资金套用事件再次发生,三口塘镇已对全镇各村财务进行了清理整顿,同时组织各村干部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并制定相关财务规定,实行不定期检查机制,严格规范村级财务使用情况。 同期声:三口塘镇纪委书记 何开斌 我们镇纪委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打击村干部(违规)违纪,该整治的整治,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如果达到违纪处理(标准)的坚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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