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路上谱写执行华章

[复制链接]
查看: 1744|回复: 1
匿名  发表于 2008-3-13 07:40:27 |阅读模式
[center]风雨路上谱写执行华章[/center]

[center]——记祁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蒋鹏飞 [/center]
[center]作者:于扬宁[/center]  


[center]--------------------------------------------------------------------------------[/center]


    蒋鹏飞同志1991年调入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2004年任执行局副局长。在法院工作的16年经历中,他以无私的奉献精神,深刻诠释一份不变的为民情结,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忠实履行一名法官和执行工作者的神圣职责,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他先后被评为祁阳市“预防民间纠纷激化先进个人”、全市法院“办案能手”, 2007年被永州市委评为“清理执行积案”先进个人,并先后10余次立功嘉奖。
                 顾全大局 注重效果 他把握一个“稳”字

    执行难问题不仅围绕着法院整体工作,也牵动着全社会的稳定大局,执行不到位引发越级上访,强制执行遭遇暴力抗法等系列社会问题已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对于结案效果,蒋鹏飞看得很重,他认为执行不到位,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实现也是对当事人的极大不公,自担任执行局副局长以来,除协助局长主持全盘工作外,他把强化执行工作力度,全面清理执行积案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

    2007年,执行局分为两个执行组,他率领的执行组共执行老大难案件66件,执结56件,个人结案36件,执行到位标的款23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今年全市法院开展的“清理执行积案”专项工作中,他协助执行局长在全局树立“清积不再老一套,认识必须要提高,不但清点登数字,而且执行才消号”的理念,将全院历年的执行积案全面清理造册汇总,重新建立执行台帐,他再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类排队,因案制宜,各个击破。在他的协助和组织下,全局全年共执结执行结案131件,并使3件因执行引起的上访案件息访,为社会消除了不稳定因素。

  如桂来佑、汪庆桂、彭盛武与祁阳县八建公司工业品批发市场执行信访案件,当事人各方曾赴省进京上访,蒋鹏飞同志接受此案任务后,对全案案情进行了深入研究,组织执行组成员讨论,在此基础上他拟定出一份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与主管院长和执行局长一道向县委作汇报,最后,经县联席会议主持协调,由县财政局拨付13.5万元执行救助基金,替八建公司支付彭盛武的借款,解决八建公司内部当事人实际生活困难问题,原查封抵偿给彭盛武的工业品批发市场北楼一层17号、21号门面抵作所欠桂来佑的工程款,使一起上访多年未结的老大难案件执行终结。

    最欣慰的执行效果莫过于双赢。执行工作中,蒋鹏飞在依法采取执行强制措施的同时,注重执行和解,他总是不厌其烦、想方设法化解对立对方的情绪,促使双方和和气气解决问题。

  如原告唐东山、李秀英与被告中南制药一厂、劳动服务公司拖欠货款纠纷一案,被告拖欠原告木材款32万元,法院判决后,被告一直未履行义务,导致原告方的生产经营陷入停顿,2006年12月,中南制药机械一厂宣告破产。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蒋鹏飞与执行局其他领导多次去被告处协商,并深入职工做思想工作,在他们的耐心说服真情感化下,促使双方和解,由中南制药机械一厂从申请破产经费中支付12.8万元给原告,促使该案和解结案,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刚正不阿 严肃执法 他坚持一个“公”字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遇到各种干扰和阻力是常有的事,特别是某些案件的被执行人身份“特殊”,更使执行难上加难。对此,蒋鹏飞的心里也曾经矛盾过,斗争过,更彷徨过。他清楚地知道,给这些被执行人方便就是给自己方便,但他更知道,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枉法执行给当事人和社会带来的后果是截然不同的。在权与法面前,他毅然地选择了法。

    2000年6月,农民工李某在张某开办的私营企业生产过程中不慎因工致残,案件判决张某给付李某赔偿金1.2万元。但张某凭借其财大气粗,又是县人大代表,关系好,在社会上也“吃得开”,数次抗拒执行,还多次扬言“我是人大代表,法院能奈我何?”气焰相当嚣张。

  在清理执行积案过程中,蒋鹏飞和执行人员找到了被执行人张某。张某当时就大发雷霆。“你找我执行纯粹是跟我过不去,我跟你挑明了,我是人大代表,你今天找我执行,我以后就跟你过不去”。说罢,扭头就钻进小车。蒋鹏飞强压心中怒火,拦住小车,说:“你是人大代表,更是被执行人,人大代表更应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否则也一样受到法律制裁。”张某无法又打电话给某领导,某领导要蒋鹏飞考虑到张某为地方经济发展作过贡献的份上“放一马”,蒋鹏飞严肃地回答:“我尊重领导,但我更尊重法律!”经积极请示法院并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后,准备对张某采取强制措施,张某在法律强大的威慑下和蒋鹏飞不卑不亢的人格魅力面前,只好下车回到办公室,将1.2万元标的款交给执行人员。

                  百折不挠 无所畏惧 他秉持一个“硬”字

    执行案件是要时常面对各种危险的。作为一名执行局副局长,蒋鹏飞数次被围攻、打骂甚至被打伤,接到恐吓电话,当时有人扬言要废了他更是常有的事。但他坚信邪不压正,他总是说“怕就不要当法官,更不要当执行法官”。

    2000年8月,段某被王某驾车撞伤,法院判决由王某赔偿段某6万余元,但段某不等判决生效即躲到外地数年不归。2007年1月17日,正因发烧而在病床输液的蒋鹏飞接到段某电话称王某已回到祁阳,正在文明铺市场开车营运。蒋鹏飞当即拔掉针管,电话召集执行人员,驱车赶到文明铺市场,找到王某。在做工作无效的情况下,蒋鹏飞正欲对其采取拘留的措施并将其带上车时,忽然从市场外涌进30余名自称是王某“朋友”的人,个个手持水果刀、木棒,不由分说,将执行人员和警车团团围住,还扬言:“今天要不把王某放走,就扎死两个人,不让你们回去!”面对威胁,蒋鹏飞和其他执行人员毫不畏惧,一方面由两名执行人员严密控制王某,并向公安机关求援,他则带领另两名执行人员做围攻者的解释工作,最后公安机关及时赶到现场,控制住现场,蒋鹏飞和战友们才化险为夷,将王某送进拘留所,后王某的家属和“朋友”几次打电话恐吓,均为蒋鹏飞义正言辞地予以驳斥。最终王某全部履行了义务,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无私奉献 忘我工作 他选择一个“忠”字

    自古忠孝两难全。蒋鹏飞上有年迈的父母,下有妻儿,他深深地受着他们,但也深深地愧对他们。他一年四季外出办案,在家时间少,高堂面前不能尽孝心,对妻儿少关爱、体贴和温存,他自觉不管是为人子、为人夫还是为人父,自己都没有尽到最起码的责任和义务。但是法官的神圣职责和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具备的党性使他知道,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就必须置事业于家庭之上。

    2006年5月,正是全市清理执行积案的关键时刻,蒋鹏飞年迈的父亲不幸又病倒被送进医院住院治疗,但此时一个多年的执行积案的被执行人在贵州办厂的信息报到了执行局,同志们都劝他不要去了,但他深知此次去的警力太少,很难起到效果,并且他对案情最熟悉,便婉言谢绝,决心亲自带队前往贵州。

  在贵州的三天里,他白天带干警查询银行,蹲守当事人,夜里则打电话询问老父亲的病情,老父亲的病揪着他的心,但他仍和干警们坚持将案子执行完。回到祁阳后,蒋鹏飞来不及休息当即赶到医院,当他推开病房门,看见头发花白的老父亲躺在床上输液时,他再也忍不住哭出声来,扑通一声跪在床前给父亲叩了个响头,哽咽着说:“爸爸,不孝儿对不起你。”深明大义的父亲勉强睁开双眼,伸手拍着蒋鹏飞的头慈爱地说:儿啊,是为父拖累了你。蒋鹏飞闻言埋头哭了很久……

                甘于清贫 两袖清风 他守住一个“廉”字

    蒋鹏飞的家庭不可谓不拮据,他的月工资只有900余元,爱人前几年已下岗在家,孩子正在念初中,年迈的老父亲多病缠身。他需要钱,但他宁可忍受清贫也绝不因金钱而丧失人格,丧失法律的尊严,绝不违反法官的职业道德操守,做权钱交易。

    被执行人为逃避义务拒绝执行,给他送礼;申请人为讨回债权快点执行,给他送礼;执行完毕的案件当事人为感谢他给他送礼,他都严词拒绝。他以自己的实际言行践行着法官的道德操守。有人笑他迂腐,他坦然一笑,回答说:如果法官的清廉就是迂腐,我宁做迂腐的人,而不愿做聪明人。有人说他绝情,他毫无怨言默默承受别人的指责和误解。

  邓某是他儿时的邻居,又是他从小学到初中的同学,邓某家进而条件好,经常帮助他家,他与邓某感情一直很好。但2002年邓某在跑长途运输途中将他人撞伤,被法院判赔7万余元。案子进入到执行程序后,邓某拎着香烟和酒找到他家,要他“关照关照”,被蒋鹏飞硬退了回去,在家门口,邓某又硬塞进一个厚厚的信封后撒腿就跑了,蒋鹏飞打开信封一看,里面是3000元现金。第二天他就把钱交到纪检监察室,又主动申请回避。案子执行过程中,邓某被采取强制措施,年迈的老父亲又从乡下赶到他家,见面老父亲就拉着儿子的手说:儿啊,人要感恩啊,人家从前帮助了咱们家,我们要还情啊。蒋鹏飞默然了半晌,最后来了句:“爸,谁让咱是法官呢,欠他的情,我以后不做法官时再报。”老父亲赌气回乡下,两三个月都没搭理儿子。案子执结了,但多年的朋友却形同仇人。该案原告知道后,深为感动,送给他一个内装有500元的红包,说:“遇到你这样的法官,是我的福气,这是我的一点心意,请收下。”被蒋鹏飞婉言谢绝。在执行局工作的二年时间里,蒋鹏飞拒礼拒贿10余次,金额达1.5万余元。

                牢记宗旨 服务群众 他维系一个“民”字

    为群众排忧解难是蒋鹏飞不变的座佑铭,每天他要接待不少当事人,他总是悉心倾听,耐心劝说,精心安排,决心解决,当事人忧心而来,安心而去,最后有个满意的结果。

    如申请执行人周满联、唐光明、陈贻宝与被执行人黎陆生、黎峰、彭卫丰欠款纠纷一案,黎陆生、黎峰、彭卫丰于2004年在祁阳承包经营猪场期间,拖欠三原告饲料、猪仔款1.43万元。后因经营不善,猪场停办,黎峰、彭卫丰俩夫妻又因感情不合分开,彭卫丰回到衡山县娘家,黎峰外出打工,下落不明。黎陆生到远嫁他方的女儿家居住。周满联等3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由于找不到被执行人,该案一直未执行,3名原告家庭十分困难,特别是周满联,家有孩子上学,又有家人瘫痪在床,生活异常艰辛,为此他经常到法院缠访,要求法院尽快执行。

  蒋鹏飞每次均耐心向他解释未执行到位的原因,并发动全局干警捐款给予其经济上的帮助,取得了其理解和信任。其后,蒋鹏飞带队垫资到衡山县找彭卫丰执行,未果。2006年大年夜前一天,得知黎陆生、黎峰父子回到祁阳过年的线索后,立即赶往其家,召集双方进行执行和解,化解矛盾,终于使二黎父子当场兑现1.43万元。该案圆满执结。周满联一家拿到标的款后非常感动,不顾自家的贫困,送来土特产表示感谢,蒋鹏飞婉言拒绝。在他看来,当事人那份渴望法律保护的期待眼神,是对自己工作的有力鞭策,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后那份感激的眼神,是对自己一名普通法官的最高褒奖,他应以此激励和警醒自己,从严执法,勿忘人民。

dsu_paulsign:classn_11

发表于 2008-3-18 20:3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党要一个人上就上,要他下就下,这是共产党的作风!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找客服
返回顶部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