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 阳 历 史 沿 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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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7 21: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祁阳历史悠久,早在约几万年前的母系氏族公社时期,境内就有人类活动,商周时期,祁阳已进入到奴隶制社会,1985年在下马渡镇寨子脑、书家铺和肖家村镇的晒禾坪等地发现打制、打制与磨制相间的石器以及商代窑址,说明祁阳很早就属于开化地区。

    春秋战国时,祁阳为楚之南疆。秦始皇统一中国,置郡县,祁阳属长沙郡。西汉时分长沙郡南部置桂阳、零陵二郡,祁阳属零陵郡的泉陵侯国。东汉时除泉陵侯国为县,隶属未变,直至三国东吴末期,祁阳仍属零陵郡。两汉时,祁阳这片土地上经济生活有了明显的进步,文化发展也达到了一定的水平。
    东吴孙皓元兴元年~天纪四年(264~280),分泉陵县,置祁阳、永昌二县(另一说是民国《祁阳县志》载为东吴孙亮二年,即公元257年设县),祁阳县设县治(县城)于今祁东县金兰桥镇新桥头村,因县治地处古祁山(指衡南县之祁山,衡南称岐山,祁阳则算祁山)之南,故名祁阳。永昌县设县治于今祁东县砖塘镇烟合岭。当时祁阳境域限于清江流域和湘江以南的部分地区及今衡南县一部分地方。至两晋、南北朝时期,祁阳隶属未发生变化。
    隋开皇九年(589),撤并州县,祁阳、永昌二县并入零陵。唐武德四年(621),恢复建置,永昌县并入祁阳县,县域面积扩大了一倍,达到3800多平方公里。不久废县。唐贞观四年(630),重新恢复祁阳县,仍属零陵郡。同时,将县治迁至老山湾(今茅竹镇老山湾村和茶园村一带)。这时祁阳不仅版图扩大了,而且县治也迁到濒临湘江、交通方便的“四达之衢”的新址,经济、文化有了新的发展条件。其时手工制陶业最为发达;虽经“安史之乱”,而“湖湘尚宁”,以至唐末,经济、文化一直是发展的。
    宋代祁阳隶属未变。元时属永州总管府。明清时期属永州府。由于老山湾地势低平,常受水浸,城区狭隘,不利发展,明景泰三年(1452)将县治迁至西北高埠檀山湾,今祁阳县城。自宋至清四朝,虽多有战乱,社会经济是向前发展的,至清乾隆年间,能向“湘潭、汉镇”岁输稻谷10万余担;而文化上历宋、元、明、清四代,一直称盛,共考取进士122人,举人129人。
    民国3年(1914),祁阳属衡阳道,不久,废道。民国27年,设行政督察区,祁阳属第七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时期,近、现代工业开始在祁阳兴办和发展,1938年前后,华东、长沙等外地11个工厂相继迁来祁阳,新兴产业工人骤增至3200多人,以及湘桂铁路通车,交通方便,商业发达,祁阳曾出现一个短时期的畸形繁荣。1944年日军侵陷祁阳,外地工厂全部迁走,日军烧杀抢掠,加之天灾人祸,祁阳经济一度衰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第七行政督查专员公署为零陵地区专员公署。祁阳仍属之。1952年,改属湘南行政公署(衡阳、零陵、郴州三个区合并为湘南行政公署),4月,将原祁阳县的东北部地区划出,另置祁东县。1954年,将宁远县和常宁县的部分地区划入祁阳,置金洞区(今金洞林场),7月,撤湘南行政公署,祁阳改属衡阳地区行政专员公署。1983年又改属零陵地区行政公署(永州市)。新中国成立后,祁阳的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速、平稳、持续、有效的发展阶段。
    祁阳从三国东吴置县至今已有1700多年历史。隶属多有变动,且境域历代变异很大,但祁阳县名一以贯之,且均为“郡之首邑”、“一等县”、“特等县”。魏晋南北朝时期,祁阳曾是三度为“侯”一度为“伯”的封地。(县史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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