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祁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公司债券发行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招标条件 湖南祁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公司债券发行项目已具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现采用综合评分法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2、项目概况 2.1招标人名称: 湖南祁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2比选项目名称: 湖南祁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2.3招标代理范围: 湖南祁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 的招标代理。 2.4 招标包数:1个,类别:服务 该包技术指标: 2.41、债券性质:非公开公司债券; 2.42、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具体以主管部门批文为准); 2.43、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可设置含权条款; 2.44、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2.45、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2.46、承销费率:不超过1.5%,具体以中标费率为准; 2.5服务周期:服务周期自签订相关服务协议至完成协议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为止。 3.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代理的专业能力。 3.2代理机构须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登记备案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智慧住建云平台登记备案(提供网站查询结果)。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招标师资格,且为代理机构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不少于3个月社保证明)。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比选文件报名 凡符合第3条“代理机构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4日8:00-17:00 (北京时间),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第3条“代理机构资格要求”相关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证明)到湖南浯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410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初审合格名单报集团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核。单项工程初审合格的代理机构超过三家,在集团纪委的监督下随机抽取三家代理机构,按随机抽取结果发出邀请函进行下阶段比选;代理机构报名为二至三家时,发出邀请函进行下阶段比选;代理机构报名为一家时,直接提交集团班子研究确定;报名时间截止后,该项目未有代理机构报名,在集团历年来招标活动中表现及信誉较好的代理机构中推荐一家代理机构,提交集团班子研究确定。 5、发布邀请函 报名时间截止后,经确定进入比选范围的代理机构,我司在1天内发出邀请函及比选文件至被邀请代理机构(可通过现场领取或电子渠道获取邀请函及比选文件)。未收到邀请函的代理机构不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比选。 被邀代理机构应在我司发出邀请函后2个日历日(含发出之日)内按照邀请函及比选文件要求编制、递交比选文件至湖南浯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410办公室。 6、比选投标文件的递交 比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6 月 6 日 17时30分; 递交地点:湖南浯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410办公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选取办法 本项目比选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祁阳生活网上发布。 9、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祁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祁阳市浯溪中路175号 联系人:张国诚 电话:13873219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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