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转变群众丧葬观念,革除丧葬陋习,培育文明治丧新风,优化城区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殡葬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及《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祁阳城区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城区范围为:城区建成区,即东至黄土岭、南至长流路、西至三水厂,北至转角凼(栖凤酒楼)。 二、取缔在城区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搭棚子设灵堂办丧事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取缔城区内敲锣打鼓、唱夜歌、做法事等妨碍居民正常生活的行为;取缔抬棺游街、放炮鸣铳(含电子鞭炮等)、抛洒冥纸等妨碍交通安全或污染公共环境的行为。 三、推行火葬,倡导文明治丧,依法打击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殡葬用品销售等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引导殡葬用品经营户搬出城区经营;依法打击殡葬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哄抬物价、乱收费的行为。 四、殡葬服务与优惠 1.城区内自愿到殡仪馆治丧的,由殡仪馆免费提供一台车辆接送治丧家属; 2.城区非国家公职人员和城中村村民到殡仪馆治丧的,殡仪馆在公示价格基础上给予10%的优惠,实行火化的减免1000元基本火化费; 3.在民政部门见证下实行生态安葬抛洒骨灰的,每起奖励3000元。 五、即日起凡在城区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搭棚子设灵堂办丧事的,一律依法依规移除到殡仪馆,所需费用由治丧者承担。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由城管、民政、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查处并在电视台等媒体曝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举报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 。 举报电话:0746-3399110(城管) 0746-3250956(民政)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祁阳市城区殡葬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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