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话题] 12项罪名!祁阳黑社会组织李高山、李远山等19人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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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3 08:10: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598141360970.jpg 祁阳又一黑社会组织被告人李高山、李远山等19人公开开庭审理


据永州道县人民法院公布称:


8月18日至21日,道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高山、李远山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诬告陷害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串通投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危险驾驶罪,受贿罪等12项罪名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自2010年以来,在祁阳县范围内进行高利放贷并采取“跟马”(跟踪贴靠)、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非法手段收取债务以攫取暴利,并用非法获利购买了收债车辆、钢管、砍刀等作案工具。为了规避法律风险,2011年4月至2013年年底,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成立两个公司,对外非法吸收资金并进行高利放贷。为收取高息债务,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了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暴力性违法犯罪活动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诬告陷害等非暴力性违法犯罪活动。2014年之后,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涉足房地产等建设工程项目,实施了串通投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一系列的违法犯罪行为,牟取了巨额财富,进一步壮大巩固了该组织的经济实力和势力影响,在祁阳县域范围内形成了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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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3 08:11: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李高山






湖南省祁阳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


李高山,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湖南祁阳人,大学文化,1994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

祁阳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李高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永州市纪委监委指定,正接受双牌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文名

李高山

民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73年10月



工作履历

1994年8月至2000年6月,先后在祁阳县公安局观音滩派出所、刑警大队工作;

2000年6月至2006年1月,先后任祁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重案中队中队长、潘家埠派出所所长、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2006年1月至2008年4月,任观音滩派出所所长;

2008年4月至2013年11月,任祁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教导员;

2013年11月至今,任祁阳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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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30 09:10: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祁阳县区公安局辛苦了,打黑扫恶把祁阳县市的黑恶势力全部清除干净,还祁阳一个平安和谐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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