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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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4 11: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祁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38个职位,共14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卫生系统医卫专业技术人员53名:­

(1)人民医院14名:临床医疗8名、护理6名;­

(2)中医院8名:临床医疗5名、护理3名; ­

(3)乡镇卫生院31名:妇幼、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各2名,临床医疗10名,护理15名;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所报考的行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招聘到各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后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时间最低不少于3年。­

     4、报考人口计生委系统的考生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分配,考试综合成绩排第一和第二名的分配到县计生技术服务站工作,考试综合成绩排第三至第七位的分配到各镇计生技术服务所工作。­

5、各职位的具体要求见《2010年祁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2月25日至3月3日。­

(2)报名地点:县人事局。­

(3)报名要求: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本人到报名处进行数码照相,书写诚信承诺书,并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2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1张,考务、宣传费每人200元,数码照相费每人15元,报考教育系统财务、校医职位的还须提供从(执)业资格证原件和所在单位介绍信,报考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疗和护理职位的还须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除报考教育系统财务、校医和卫生系统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职位的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名额比例不得低于2:1外,其他各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名额的比例均不得低于3:1,报名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减少的招聘名额在报名结束后7日内公布。­

(5)笔试前一周内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收费收据到县人事局领取准考证。­

2、考试:笔试与面试。­

(1)笔试:­

①笔试内容:­

       卫生、人口计生系统:各职位均考《专业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两科,各科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总成绩按《专业知识》占60%,《医学基础知识》占40%的比例合成。临床医疗、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妇幼、计生技术员职位的《专业知识》内容都为医疗专业知识;护理职位的《专业知识》内容为护理专业知识。 ­

②笔试时间:2010年5月15日­

各科考试时限均为120分钟,2010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考《专业知识》;下午2:30—4:30报考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职位的考《教育心理学》,报考人口计生、卫生系统各职位和教育系统医卫人员职位的考《医学基础知识》,报考其他各职位考《综合知识》。­

③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④根据有关精神,在计算笔试成绩时,下列情况予以加分:­

A、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凡在基层锻炼满二周年并考核合格的,其笔试总成绩加2分,以后每增加一周年增加1分,但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B、符合条件报考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疗和护理职位的考生,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的,其笔试总成绩加2分。­

上述两项加分条件同时具备的可重复加分,但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报名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报名结束后公示加分对象名单,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加分。凡报名结束后再提供加分依据的,一律不予加分。­

(2)面试:各职位均实行面试。­

①面试时间:卫生系统为5月 26—28日;教育系统为5月30—31日。­

②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③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报考卫生系统医卫技术人员职位的按计划招聘名额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他各职位参加笔试的全体考生均参加面试。­

④面试内容:各职位均实行百分制。卫生系统各职位根据所报考职位,公共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各占50分。

⑤面试方式:报考中小学教师采取以抽签为序,备课一个小时,即兴讲课15分钟的方式进行面试;祁剧团演员为即兴歌舞表演;教育系统文秘、财务以及其他部门各职位采取问答和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面试。­

(3)考试成绩:­

       卫生系统护理职位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算

各科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资格审查和体检对象。­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6月底前提交本人学生档案及毕业证、身份证原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逾期不提供者,不得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4、体检­

各职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组织实施。&shy;

5、考核&shy;

体检合格者为考核对象。考核主要内容为报考资格复查和德才表现。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执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核不合格者,即使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合格,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如有自愿放弃及资格审查、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导致计划招聘名额有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shy;

6、公示&shy;

考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进行公示,公布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举报者保密,对未留真实姓名和详细地址的举报不予受理。请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shy;

7、聘用&shy;

经考核、公示合格后,县人事局行文确定聘用人选。用人单位在确定正式聘用人选后的一个月内拿出聘用方案,并报县人事局备案。招聘对象与用人单位须在2010年8月底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考生逾期未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shy;

&shy;

                        
                          2010年2月2日&s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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