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新形势下农村警务战略,筑牢乡村振兴平安之基,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祁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43名警务辅助人员,劳务派遣至祁阳县各镇(街道)所属行政村的农村辅警工作站从事专职辅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辅警。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设置 共计划招聘男辅警543名。每个行政村各1名。 三、招聘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高中或中专(含)以上学历,能操作电脑,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其它不适宜从事协助公安工作的疾病,身体条件符合聘用岗位要求。 5、限招男性,身高165cm(含)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6、户籍为农村辅警工作站所在村(社区);确实本村(社区)无合适人选的,户籍可放宽至“辅警工作站”所在镇(街道)临近村。 7、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村级后备干部、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曾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有吸毒、精神病史或有其他重大不良记录的; (5)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条件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12月10日截止,到辖区派出所报名。报名时填写《祁阳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复员(退伍)证、驾驶证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由派出所统一交县公安局政工科汇总。 2、笔试。主要内容为:政治基础知识和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计算机操作。 3、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男1000米跑,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根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和笔试情况择优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按临时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5、体检: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在指定的国家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所需经费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按规定递补。 6、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按照有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拟招聘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进入培训程序。 7、公示。通过考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后,面向社会公布预录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为农村辅警。 8、试用期:拟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发放试用工资1100元。试用期不建立劳务关系,不缴纳社会保险,只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态度和业务水平,最后确定为聘用人员。 9、签订合同: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县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合作单位按劳务派遣方式与被录用人员签订2年期的劳务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视情续聘。 10、解聘合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因本人原因要求解聘合同的,应提前两个月书面报告聘用单位,经聘用单位同意后方可辞职离岗。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聘用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犯罪的,按相关规定解聘合同。 五、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保障,并为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意外伤害等保险。 2、聘用人员月工资待遇为1600元(含个人承担的各类保险、绩效考核金400元、固定加班费200元),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本次招聘农村辅警工作,由祁阳县农村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具体解释。 联系人: 李警官 电话:13974655821 王警官 电话:18974635222 桂警官 电话:18974613098 咨询电话:0746-3217379或各派出所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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