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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净化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永州公安交警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严处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全面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现将部分近期查获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予以曝光,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引以为戒。
案例一
6月11日21时许,聂某某饮酒后驾驶湘M4***0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江永县粗石江镇仙姑塘村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42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64.4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聂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6月9日21时许,蔡某某饮酒后驾驶湘A6***A小型轿车在冷水滩区育才路奥林新城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66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7.63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蔡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
6月9日20时50分,郑某某饮酒后驾驶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在230省道宁远县柏家坪镇柏家村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39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8.25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郑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四
6月9日21时许,王某饮酒后驾驶湘MQ***2小型轿车在零陵区萍洲中路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6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7.31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五
6月9日20时许,伍某某饮酒后驾驶湘MD***0小型轿车在冷水滩区珊瑚路与春江路交叉路口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18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 115.30 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伍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六
6月9日22时许,张某某饮酒后驾驶湘MM***1小型轿车在东安县白牙市镇舜皇大道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 94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9.29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张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七
6月7日20时51分许,廖某某饮酒后驾驶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在道县上坦线3公里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廖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道县交警依法对廖某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未依法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700元。
案例八
6月9日22时许,蒋某某饮酒后驾驶湘MC***9小型轿车在江华县冯乘路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江华交警依法对蒋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案例九
6月9日3时许,赵某某饮酒后驾驶湘ME***8小型普通客车在蓝山县塔峰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9mg/100mg,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赵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蓝山交警依法对赵某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500元。
案例十
6月10日0时6分,谢某某饮酒后驾驶湘MQL***小型轿车在新田县龙泉路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谢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新田交警依法对谢某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500元。
案例十一
6月12日21时许,蒋某某饮酒后驾驶湘MM***6小型轿车在双牌县双电西路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查,蒋某某于今年2月份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此次属于二次酒驾。公安机关依法对蒋某某驾驶证扣留期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7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同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案例十二
6月8号21时50分许,陈某饮酒后驾驶湘M****0普通二轮摩托车在祁阳市黎家坪镇新塘村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祁阳交警依法对陈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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